东北网6月4日电 截至目前,黑龙江省已经清理建设领域所拖欠的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近31亿元,但还有历年拖欠的共计1.9亿元农民工工资没有追回。有关部门表示,2005年6月底前将这部分工资全部兑现。为防止产生新的拖欠工资行为,有关部门正在联合制定保障农民工工资的法规,力争今年就开始实施农民工按月领工资制度。
据了解,从前一段清理情况看,全省2300多家建筑业企业中多数不同程度地存在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情况,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数量达8万多人。现在还有53.7亿元的工程款和1.9亿元的农民工工资没有清理完,拖欠问题比较严重的是政府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的工程,分别占拖欠总额的35%和24%。
据省建设厅建筑管理处吴处长介绍,造成大量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被拖欠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施工企业垫款施工。由于政府超越财力搞政绩工程,房地产企业在资金不到位的情况下就盲目开发,并要求施工企业垫款施工,致使施工企业工程款被大量拖欠。二是建筑市场不规范,转包、挂靠、违法分包、以包代管等问题严重,致使工程项目缺乏有效管理,造成建设资金层层盘剥和流失,农民工的劳务费得不到保证。另外,非法用工行为大量存在,劳动用工行为不规范,也导致出现大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
据介绍,为有效防止产生新的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从今年开始,劳动、建设等有关部门要下大力气改变以往建筑行业按月给农民工发放生活补助、到年终结算工资的形式,采用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或按工程进度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制度。目前,我省保障农民工工资的法规正在起草中,力争今年内就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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