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龙网讯昨日,手拿香港区域法院的“命令”站在雨中,50岁的香港人林万兴一脸茫然:两个儿子被妻子带走,经法院判决,自己获得“中期管养(抚养)权”,在历经21个月的寻找后得到儿子消息,他却不知如何才能带孩子回港。
两个孩子是前年8月23日失踪的。“早上都好好的。”林万兴回忆,当天下午下班回来,家中一片狼藉,不见妻儿踪影。10多天寻找无果,林万兴向警方报案。经警察搜索、研判,确定孩子在重庆的外公外婆处,而林万兴后来也从朋友处得知,妻子把孩子带回重庆后到了美国。除去年初打过一次电话回来外,妻子杳无音讯。
为了寻找儿子,林万兴21个月中已三次来渝。第一次到妻子老家永川,但岳父岳母已经迁走。第二次,林得知岳父一家迁往九龙坡杨家坪一带,因无地址,思子心切的他在杨家坪街头转了10来天,无功而返。
上月28日,林万兴再次来渝寻子。和上两次不同的是,这次他带上了香港特别行政区区域法院法官签发的一份“命令”。“命令”裁明林万兴获得子女林家载(12岁,长子)、林昊载(5岁,次子)的“中期管养权”。但因考虑到孩子成长过程中的影响,法官没有判令林万兴和妻子离婚。
“我想把孩子接回香港读书、工作,尽一个父亲的责任。”。皇天不负有心人,在重庆媒体帮助下,林万兴前天终于得知小儿子下落:就读于九龙坡区天宝实验学校,不过名字已改为周昊。
尽管前天没有见到儿子,林万兴依然欣喜若狂,昨天一大早就赶往九龙坡区公安分局,希望民警帮助自己带走孩子。但负责出入境管理的同志仔细研究相关情况后告诉林,香港区域法院的“命令”实则为一份民事判决,因孩子失踪不涉及拐卖、拐骗,警方无能为力。林万兴手持“命令”前往三天前曾去过一次的市一中院。立案接待室同志告知,“这种情况以前没遇过,能否受理需研究。”
记者向市高院有关人士咨询,对方称此案件确属少见,因为“命令”由香港法院发出,又是主张抚养权,大陆地方法院能否处理、如何处理,需查询有关法律法规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才能答复。
昨日下午4时,林万兴来到九龙坡天宝实验学校门外,把一张百元港币装进一个红包里,“以前每年春节都要给儿子红包。”他说。但学校方面的答复让他心凉了半截:周昊昨日起转学了。
站立雨中,手拿“命令”的林万兴不知何去何从。 (记者李定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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