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6月3日电 (记者李薇薇)目前我国共有律师事务所1.1万多家,执业律师10.2万多人。广大律师正积极从事着刑事辩护、诉讼代理、法律援助和非诉讼法律服务工作,为促进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作出了积极贡献。 记者从3日召开的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贯彻落实《关于规范法官和律师相互关系维护司法公正的若干规定》电视电话会议上了解到,我国律师制度恢复重建20多年来,律师队伍已经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支重要力量。 “绝大多数律师与法官之间的关系和社会主义法治的要求总体上是适应的,也是健康的。与此同时,也应当看到实践中少数律师与法官的相互关系所存在的问题。”司法部部长张福森在会上指出,近年来,在从事诉讼业务的律师中,出现了请吃饭、送钱、送物,办“关系案”“金钱案”等现象。“这些问题虽然只是个别现象,但影响很坏,必须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张福森强调,《关于规范法官和律师相互关系维护司法公正的若干规定》的出台,是新形势下实现律师业健康发展和维护司法公正、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迫切要求。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和广大律师一定要严格遵守各项要求,与各级人民法院和广大法官一道,共同构建符合社会主义法治要求的律师与法官相互关系。”张福森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要认真组织律师严格对照要求,检讨执业活动中存在的问题,纠正错误,矫正偏差,不断提高自律意识和自律能力。要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要依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查处。 据了解,2003年3月1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法官和律师相互关系维护司法公正的若干规定》,是近年来我国第一个系统规定法官和律师在职务内和职务外活动中相互关系的文件。(完) 转自搜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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