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办热线6366998报道“押金明明是100元,却只给退了50元,那剩下的50元我得跟谁要?”昨日,蔡女士气愤地说起这件不平事。
2000年,蔡女士在鞍山市深沟寺六区附近的某送水中心买了大桶矿泉水,当时送水中心让蔡女士留了100元作为水桶押金,并开具了收据。可是半月前,蔡女士突然听说送水公司早就黄了,业务由另外一家送水公司接收。于是,蔡女士找到了位于27中学附近的这家公司,希望将原来的100元押金返还。没想到这家公司的工作人员在查了“账本”之后,说只能返给她50元押金。原因是“账本”记载,原来公司只收了蔡女士50元押金。蔡女士当即拿出100元押金收据,可工作人员还是表示,那也没办法,只能按“账本”办事,因为原公司只转交给他们50元。这下可愁坏了蔡女士。
记者随后联系了这家送水中心。该公司一位孙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六区公司黄后,他们负责深沟寺一带的送水任务。他们两家公司并没有任何关系,都是独立的个体,考虑到消费者,他们才将那家的业务接过来。接收“账本”表明,蔡女士的押金是50元,他们也只接收到50元,所以只能退还50元。而且,现在他们与六区那家公司也联系不上了。
蔡女士的50元押金真的打水漂了?本报将继续关注。帮办记者李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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