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武汉6月4日电 (熊波谢先国宋筱清)记者从湖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获悉,新《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一个月来,湖北共查处各类严重违章3万余起,其中仅行人违章就达9684起。
由于行人不守规矩,与机动车争道抢行,客观上影响了道路通行效率,导致塞车。常在武汉街头看到这样不和谐的一幕:某路红灯闪亮,40多位市民却视而不见,争先恐后地与机动车抢道,路口值勤的交警边维持秩序,边无奈地告诉记者:面对众多违章者,他们难以一一教育处罚,唯愿不出事故。这一群体性、习惯性的违章行为发生在“道路交通安全法”正式实施首月,更令人不安和反思。
记者随机采访了几位行人。抢道通行的行人:怕什么,现在车让人受法律保护!另一位行人:行人优先不等于行人就可以乱穿马路。再说,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好比鸡蛋碰石头,受到伤害最大的还是行人本身。
在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实践中,行人乱穿马路始终是让人头疼之顽症。这一顽症重现在新的交通安全法实施的第一月,当然不排除宣传教育声势、力度方面存在欠缺的因素,但一些市民交通违法行为冰冻三尺﹑积重难返,无疑是主要原因。值得关注的是:马路上有空就钻、有隙便挤,哪管它前方是否红灯高挂,哪管它左右是否车辆穿梭的违法行为,已成为群体性、习惯性现象,由此引发的伤亡事故成了交通肇事的一大“杀手”。
切实纠正行人乱穿马路的陋习,努力治愈这一群体性、习惯性的顽症,诚然离不开交通监管部门和一线交警依据新的交通法律法规,加大执法纠违力度,以法规范交通行为,但更离不开广大交通参与者学法、知法、守法意识的普遍增强,更离不开整治习惯性交通违章顽症的自觉行动。唯有如此,令人困扰的交通顽症方能消除有日,江城交通秩序方能改善有望。来源:人民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