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晚报报道】近日,洪泽警方成功破获一起特大盗窃摩托车系列案件。让警方始料不及的是盗窃21辆摩托车的犯罪嫌疑人竟是一名14岁的少年,而盗窃的主要目的只是为了上网和吃喝。由于违法少年陈志年龄较小,警方只得对他进行治安拘留14天的处罚,但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再度引起关注。
王老汉于2003年6月因单位改制而下岗,为维持生计,他在今年1月份用积蓄购买了一辆摩托车,专门收购蔬菜。今年的2月6日凌晨6点左右,53岁的王老汉骑着摩托车带着一车蔬菜赶到了洪泽县农贸大市场。因为停车不便,王老汉便将新买不久的摩托车停放在市场门口,然后将蔬菜拎进市场。但不想到他出来不过十分钟时间,刚买一个月的摩托车就不翼而飞。据了解,自今年2月份以来,当地洪泽县城区已经相继发生多起摩托车被盗案件,洪泽警方立即成立专案组,经过多日侦查,终于将正在实施盗窃摩托车的少年陈志抓获。
据介绍,少年陈志是宿迁市泗洪县人,10岁时父母协议离婚,陈志便辍学随母亲改嫁来到洪泽县。由于缺乏家庭的约束关爱,陈志很快便在社会上流浪,迷恋上了上网。由于父母并不给多少零花钱,陈志便开始伸出贼手,由小偷小摸发展为偷窃住宅户和商店财物,并将偷来的钱财用于上网、抽烟和喝酒。在3年的时间里,陈志成为公安机关的常客,2003年10月、12月,已满14岁的陈志因屡教不改,多次盗窃被警方两次治安拘留。
今年2月份,陈志结识了收赃摩托车的淮安区赵集镇王某,王某说偷窃摩托车容易来钱。2月6日,陈志在农贸大市场将王老汉的摩托车偷走,然后骑到淮阴区赵集镇以300元的价格卖给路人。此后便频频出手,在短短的三个月时间里,陈志采用钥匙试锁等手段疯狂盗窃摩托车21辆,涉案总价值6万余元。通讯员 孟祥永 潘春如 黄志祥 记者 王国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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