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从国家质检总局传来喜讯,我省首个国家原产地域保护产品“沁州黄小米”的《国家标准》已通过国家标准委审查,近期将向社会公布。
“沁州黄”是沁县檀山小米的简称,产于沁县次村乡檀山一带,色泽鲜黄明亮,颗粒圆润均匀,食时绵软可口,清香甜美,且具药膳的功用。在明、清就被列为宫廷贡品,属中国古代四大名米之一。1915年,沁州黄在美国旧金山召开的太平洋万国博览会上获金奖。
2002年5月,我省开始了沁州黄小米原产地域产品保护的申报工作,2003年8月,正式获得国家保护。确定其原产地域范围为沁县的牛寺乡、段柳乡、松村乡、次村乡、南里乡、南泉乡、杨安乡、漳源镇、定昌镇、新店镇、册村镇、郭村镇、故县镇;武乡县的涌泉乡、故城镇、丰洲镇;襄垣县的羋亭镇、王村镇;屯留县的吾元镇等19个乡(镇)。
《国家标准》的制定出台,从根本上改变了农民自种自耕,无序生产的状态,使沁州黄小米从引种、栽种、管理、病虫害防治、收割、加工、储藏等每个环节都有了规范化的标准。该标准共分6个部分,规定了沁州黄小米的术语和定义、原产地域范围、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等要求。同时,地方部门还将配套出台《管理办法》,以政府手段打击假冒伪劣,保护沁州黄品牌。
原产地域产品保护制度是国际上普遍承认、颇具影响的产品监控保护制度。原产地域产品是指利用特定地域的原材料,按照传统工艺在特定地域内所生产的,质量、特色或者声誉在本质上取决于其原产地域地理特征的,并按法定程序批准以原产地域名称进行命名的产品。(王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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