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戒毒女背后有支笔
(2004-06-04 08:09:34)
广州长洲戒毒女被迫卖淫案再次开庭
据《新快报》消息 广州市长洲戒毒所戒毒女被管教卖给“鸡头”一案再起波澜,长洲戒毒所的上级单位广东省第二工人疗养院的原正副院长涉嫌滥用职权被批捕。该案于2日在黄埔区法院开庭,副院长刘国华出庭受审。
2003年4月29日,广州报纸大篇幅披露了长洲戒毒所《数十戒毒女被卖“鸡头”》的丑闻,举国震动,中宣部部长刘云山、广东省委书记张德江均对此案表示了高度关注。2003年8月,黄埔区人民检察院对长洲戒毒所原所长罗贤文及其上级领导、广东省第二工人疗养院原院长张一平同时立案、广东省第二工人疗养院原副院长刘国华也被立案调查。
公诉机关指控:原广东省第二工人疗养院副院长刘国华在担任副院长期间,2001年12月,院长张一平出差,由刘国华负责审批长洲戒毒所戒毒人员的出所问题。刘国华在明知戒毒女没有满戒毒期,也没有半点内容证明其已经戒掉毒瘾的情况下,批准其出所。更为严重的是,他们违反了有关规定,未通知其家属或单位来接,而批准让一名“毒友”出资1000元将其接走。由于刘国华没有认真审批,滥用职权,以致戒毒女在被“毒友”接走后,被强迫卖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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