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官司”韩某骗人骗车第6次入狱
43岁的韩洪(化名)从18岁开始就吃官司,昨天,他因诈骗罪第6次被判刑———不过这次不同的是,他是先骗人,再骗车,3个月里共骗了11辆燃气助动车,案值6万余元。
24年中被判刑25年
韩洪从小就有个癖好:喜欢撒谎,骗同学的东西。日久天长,他开始顺手牵羊,终于在18岁那年被抓,并被判刑两年。出狱后,他不思悔改,很快又因诈骗罪被判刑1年半。
从此,韩洪就开始了“刚出监狱又进法院”的生活:1985年4月,因诈骗罪、惯偷罪被判刑10年;1993年8月,因逃脱罪、诈骗罪被判刑11年;2003 年10月,因诈骗罪被判刑半年。
近日,韩洪因诈骗罪再次被闸北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4年半,并处罚金2000 元。
找个人当“老婆”
去年12月,韩洪刑满释放。游手好闲的他,看到兴起的助动车行生意火爆,动起了歪脑筋。
韩洪在闸北区某浴室瞄上了女子郑某,主动搭识后,两人成为“熟脸”。第三天,韩洪找到郑某说:“我想买一辆助动车,不知道哪款好,你能陪我去挑车吗?”郑某欣然答应。
第二天中午,韩洪独自来到宝昌路一贸易商店。韩洪煞有介事地看了一通助动车后,对营业员说:“我不能做主,要叫老婆来买。”
当天下午4点,韩洪带着郑某来到店里。韩洪当着中午那个营业员的面,装作与郑某很亲热的样子,让郑某挑选颜色。被蒙在鼓里的郑某当真为韩洪选了一辆蓝色呈捷牌燃气助动车,韩洪随即装模作样地与营业员谈起了价钱。
“老婆”成了人质
价钱谈好,韩洪把一个黑色小包递给郑某,对营业员说:“先让我试试车。”营业员见韩洪的“老婆”拿着一个鼓鼓的小包在原地等,点头同意了。韩洪跨上车,一溜烟就没了影子。
15分钟过去了,营业员和郑某不见韩洪回转,有些发慌。“你老公把车开哪里去了?”营业员责问郑某。“他怎么是我老公?我连他叫什么名字都不知道。”郑某委屈地说。
营业员愣住了,连忙和郑某一起打开小包:除了一叠厚厚的报纸,什么也没有。
接下来的两个多月的时间里,闸北区、杨浦区、静安区、虹口区、普陀区等地的11家车行,先后遇到了相同情况———一个要买车的中年男子带着亲戚来试车,留下“亲戚”当人质,自己骑车再也不回来。而被当作人质的“亲戚”,都是刚认识不久,且叫不出他姓名。
诈骗老手现原形2月1日下午3点半,两个中年男子走进宝昌路一家商店。两人先看助动车,接着其中一瘦瘦的男子就谈价。不一会,瘦男子要求试车,随手把“装着钱”的小包给另一男子:“这里面都是钱,别丢了。”
店员马上想起,前几天,老板的哥哥曾说,他的店里被一个瘦男子骗走一辆助动车,骗车的过程几乎一模一样。店员不露声色地让瘦男子开走车,自己悄悄开车跟在其后。
瘦男子就是韩洪,他得意地拐进店旁边的农林路,却没想到店员尾随而来。韩洪更没想到,这条弄堂竟是个“死胡同”。店员见韩洪打愣,马上拦下他,并打电话给老板的哥哥。
韩洪落网了,但他在法庭上显得毫不在乎。或许他已经习惯了20多年的牢狱生活,或许他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还没有清醒的认识,但法律对他的惩罚是绝不留情的。
本报记者刘昕 摄影刘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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