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5月31日曾刊登报道《国旗竟成路边厕所遮羞布》,为此,那位挂国旗的农妇被浦口警方刑拘。时隔不过一周,竟又有人将国旗挂在窗上,用以抵挡外面飞入的蚊蝇。 昨天下午,一位驾驶员芮先生拨通快报热线,他十分气愤地说,居然有人将我们的国旗挂在二楼窗子上,那鲜红的旗帜在太阳的照射下显得格外扎眼,让过往行人无法接受。 在棉花堤,距离正在拆迁的某公安学校不到200米处,一幢紧靠围墙的房子窗户全部被拆除,在二楼靠右边的一扇窗上,倒挂着一面国旗。记者经过学校大门拐入几成废墟的院内,10多个民工正在忙碌地清理着从墙上拆下的砖块。那幢两层楼房上挂着国旗的那间房内仅有两床被褥。偌大的空窗,半边钉上一块三合板,另半边就是倒挂着的国旗。据了解,住在这间屋内的是民工王先生夫妇俩,因为前晚睡觉时,外面的苍蝇和蚊子都往屋里飞,咬得受不了,他们便到一楼车库里找到这面破旧国旗挂上。最后,在记者的敦促下,王先生急忙将国旗取下来,并保证暂时放在他那儿保管好,随时交给相关单位。 负责这所学校拆迁安全和管理工作的三位人员纷纷地说,这些民工都没有文化,不懂法,所以才将国旗当窗帘挂起来。难道这位中年家长会无知到如此地步?而相关单位拆迁时,一面很轻的国旗为何带不走?记者通过114找到该校的值班电话,可一直都没人接听。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第十九条规定,“在公共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参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处罚规定,由公安机关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 实习生 陈荣发 转自搜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