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先生:“单元用水为啥我要买单?”
(2004-06-06 09:28:15)
【金陵晚报报道】日前,住在电站村44号某室的市民黄先生收到催缴水费通知。根据这份通知,他需要缴纳1018.40元水费,而这笔水费是电站村44号在2002年11月至2004年1月间的累计用水,该单元在此期间共用了536吨自来水。黄先生不解:“单元用水为何要他一个人来交?”
黄先生告诉记者,电站村44号某室是他朋友的房子。朋友出国之后,从2002年11月到今年的1月,这处房子一直没有人住过。2004年年初,他受朋友委托,把房子租了出去。没想到,房客日前给他转来一张催缴1018.40元水费的通知。在催缴通知的注明处还有以下文字:未装抄表到户的住户,请将此总水表水费交清。
市自来水公司户表办工作人员表示,抄表到户需要单元的住户主动申请,只要60%的住户提出申请,他们就会办理。因为其他住户未办理抄表到户,总表就不能停掉,产生的水费由另外40%的住户分摊。黄先生的朋友是单元里唯一没有水表出户的住户,因此需要付清1018.40元的水费。
对于536吨的用水量,工作人员表示不排除水管漏水等内部漏水的原因,建议黄先生联系房屋产权单位,查明具体原因,双方协商后分摊这笔水费。“黄先生付清水费后,可以申请抄表到户,今后每月按照实际度数缴纳水费。”。记者黄韬
(编辑 晓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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