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合肥6月7日电 (石放) 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时村镇大蒲小学教师王峰因猥亵女生,2003年1月17日被宿州区埇桥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奇怪的是,一直到今年5月份,王峰的家属一直替他领着工资。
据时村镇党委副书记黄心凯介绍,2002年8月,王峰猥亵女学生数名,被公安机关抓捕,后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在此期间,埇桥区财政一直通过工资卡给王峰发工资。5月份宿州电视台接到举报前往时村镇采访,才揭开了这个盖子。黄心凯承认,镇教办和大蒲小学都有责任,但主要责任在大蒲小学。
时村镇教办主任陈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今年5月得知这一消息之后,就到埇桥区法院刑一庭了解情况。他说:“刑一庭杨继红副庭长承认应该将判决书送达单位,因法院事多,没有及时送达。”
杨继红在电话中证实了陈的说法,并且说:“当时处理这一案子的法官后来很长时间没有上班。由于此案没有及时交接,就把送达判决书的事给耽误下来了。”
目前,从2003年1月至今年5月发给王峰的11495.6元已被全部追回。时村镇日前给予大蒲小学校长丁克明党内严重警告,撤销校长职务处分;给予时村镇教办主任陈健和时村镇教办会计晋宗启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完)(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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