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学者指出:保留习俗应尊重人格
本报讯 记者童雯霞、实习生江微报道:“现代人在认可婚礼中沿袭的部分传统习俗的同时,也应当注意婚礼需要在文明的轨道上进行。”本报昨天的一篇报道《迎亲玩过火伴娘报警》出街后,引发读者和相关领域学者的关注,他们昨天纷纷通过本报对这起事件发表看法。
市民亲历开门利市不能太离谱
十多年前李太太结婚时,她的“姊妹团”向新郎的“兄弟团”索要过99元的“开门利市”。20多岁的公司文员小罗几天前刚做完好朋友的伴娘,她告诉记者,现在行情涨了,没有999元,新郎倌的“兄弟团”进不了门。
李太太说:“‘开门利市’的习俗在广东的传统婚庆中一直都存在。这个习俗能闹出点喜气,挺好的。不过报道中所出现的情况实在太离谱,很有点‘恶作剧’的意味了。”参加过多次好友传统中式婚礼的罗小姐说:“我不打算采用传统的中式婚礼。我也遭遇过类似情况,也碍于好友面子,不便发作,只是没有从化这起这么过分。相反,西式婚礼神圣庄严,更让我青睐。”
即将举行婚礼的邓先生是传统中式婚礼的追捧者,他认为:“传统的中式婚礼还是很有特色的,比如跳火盆、上花轿、拜天地、吹唢呐等等,一派热闹祥和的气氛。看了报道后,我赶紧找来兄弟们,一再告诫他们千万别玩过火。”
学者观察浑水摸鱼已涉嫌猥亵
中山大学民俗研究中心主任叶春生说,这起婚礼过于粗暴!希望这仅仅是个案。传统的东西并非全是不好的,去其糟粕、取其精华方是对待传统婚俗的良策。
广外公共管理系的陈老师认为:“报道中这几名男子的做法,实际上是一种利用非正式的传统规范,挑战现代正式制度的现象。因为非正式的传统规范缺乏明确的边界,因此就有人利用这种边界模糊性做出越轨的事情。”
中山大学社会学教授王宁在接受采访时谈到,抢亲一般是新郎动手抢,闹洞房的对象也是新娘,同村的男青年会去摸新娘。但这场婚礼就比较奇怪,动手的是伴郎,动手的对象是伴娘,这就不再是婚俗,而是浑水摸鱼,趁机占便宜,属性骚扰,因此女青年报警是正确果断之举。王教授说,伴娘报警虽说使得亲情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破坏,但同时也说明个体意识在上升。以前,女青年碰见这样的事情一般会忍气吞声,认为传出去后自己脸上无光,无脸见人;但现在女性越来越敢于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利益。
广东合众拓展律师事务所的陈震律师则从法律的角度解释了这种行为,他说:这几名男子的行为涉嫌构成“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该行为在《刑法》上定的罪名是“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第237条)。即使情节较轻,其性质也是侮辱妇女人格,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应该由当地公安机关拘留或执行罚款,受害者还可以要求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陈律师进一步谈到了习俗与法律的关系,他说:“法律与习俗关系密切,最早的法律是从习俗、习惯中延伸出来的,国家赋予这些习俗等以一定的强制力后,习俗就成为法律。习俗中有些东西是过时的,不符合现代社会对人权、人格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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