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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道,从6月7日开始,北京市丰台区右安门街道将执行“称谓新规”,以实现流动人口管理“市民化对待、亲情化服务、人性化管理”的目标。在工作用语方面,除禁称“小姐” 外,还包括对流动人口禁称“打工仔”、“打工妹”、“小保姆”等。 尊重流动人口的人格、劳动本是公务人员理应具备的职业素养。从改进作风、热情服务的角度出发,出台相应的工作用语规范,很有必要。但以存在歧义和隐含不尊重意味为由,通过“称谓新规”明令禁用“小姐”、“打工仔”、“小保姆”之类称呼,在消除对流动人口的歧视上有没有根本作用呢? 作为在社会生活中人们相互交流的符号,称谓本身并没好坏之分,它之所以会产生歧义或隐含褒贬,在很大程度上是由制度和文化形成的。以“小姐”为例,它原本用作对未婚女性的称呼,一直是可爱、优雅、青春的女性代名词。如今,在社会上客观存在的某些丑恶现象,确实玷污了“小姐” 这个称呼,使其带上了暧昧之意。但这个称呼真的就十恶不赦,非禁用不足以体现对女士的“尊重”了吗? 至于“打工仔”、“小保姆”等,不过是社会对一些特定职业人群约定俗成的分类,责之以歧视或侮辱,有些言过其实。如果因为容易产生歧义而泛化称呼的歧视意义,真不知还有多少称呼需要禁用。 “称谓新规”实际上折射出了一些部门的惟名心态。 称谓改革固然重要,但尊重流动人口,更需要的是通过扎实的工作,真正使干部在内心深处认识到流动人口对社会作出的贡献,并通过落实政治、经济等待遇来提升其社会地位。在称呼问题上过于拘泥,以为称呼一改,便能在创设尊重外来人口新风、实现人性化管理上毕其功于一役,是不现实的。 □俞洲(浙江教师) 转自搜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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