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天津6月9日电 (张泽伟、魏金强) 价值11万美元、申报出口至阿联酋的9700辆“婴儿三轮车”,因涉嫌侵犯国际奥林匹克运动委员会所有的“OLYMPIC”标志专有权,近日被天津海关查获。
天津海关介绍说,这批“婴儿三轮车”是浙江省某贸易公司申报出口的,自行车的规格为16英寸、20英寸、26英寸不等,其外包装纸箱及车身上均印有“OLYMPIC”标志。由于这家出口企业不能提供其合法使用奥林匹克标志的相关证明,经第29届奥运会组委会鉴定,这批出口自行车为侵权产品。目前,天津海关已将这批自行车予以扣留。
自2002年4月1日国务院颁布实施《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以来,天津海关依据《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按照海关总署查缉进出口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货物的工作部署,积极采取措施,加强风险分析,在保护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据统计,从2002年4月1日至今,天津海关已查获6批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的出口货物,主要是侵犯奥运五环、OLYMPIC标志、北京2008年奥运申办标志的各种运动服装、运动鞋、书包等,扣留侵权货物价值达120余万元。
随着北京申办奥运会的成功,“奥运”相关产品具有巨大的市场潜力,商机无限,但少数不法企业在利益的驱动下,不经权利人许可,擅自在其商品及包装上使用奥林匹克标志,搭“奥运车”,从中获取不正当经济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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