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奶粉市场管理不到位,除了管理者责任心不强,可能还与多部门交叉管理造成执法空白有关
有必要在严肃查处阜阳劣质奶粉责任人的同时,进一步深化管理体制改革,优化管理方式,让消费者很方便地知道遇到问题“问谁”,“问”了之后有人一管到底
对于安徽阜阳劣质婴儿奶粉事件中有关监管者的责任问题,最新的权威调查认定,有关方面曾做过工作并“取得过一些成效”,“但总体上阜阳市政府和工商、卫生等部门存在着对劣质奶粉充斥市场及婴儿受害问题情况不明、重视不够、清查不彻底、督查不到位、执法不严等问题”。为此,阜阳市政府有关领导,以及该市工商局、卫生局等部门负有责任的官员受到严肃处理。这既表明了中央严肃法纪、依法行政的决心,也是对各级地方政府尤其是领导干部一次深刻的警示教育。
严肃法纪、警示教育的目的,是切实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工作责任心,杜绝危害人民健康事件的再次发生。然而,阜阳奶粉市场管理不到位,除了管理者责任心不强,可能还与多部门交叉管理造成执法空白有关。比如,工商的责任在于确保市场活动有序进行,却缺少对商品质量作检测的手段;检验检疫部门拥有精良的设备,却只能坐等检品送上门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执法主体,究竟是卫生部门还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一种食品质量的判定,质监部门可能依据《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药监部门可能依据《食品卫生法》,如何统一……
多头共管,理想的结果是齐心协力实现有关法规切实贯彻到位,却也可能因为缺少必要的协调机制,造成有些事大家在管、有些事无人去管,因为地方政府与直管体制下的职能部门缺少有效沟通途径而留下管理漏洞。
行政执法管理中的这种状况,也给广大群众带来种种不便。比如,购买了一种奶粉,怀疑有质量问题,找“工商”你得拿出“有问题的证据”,找“质检”要花的费用可能大大超过这袋奶粉的售价,再下去,是找卫生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还是消协?一个普通消费者可能很难这样一家一家找下去,最后是被迫自认倒霉。至于被广泛称赞的“首问负责制”,在这样复杂的管理体制中,连首问“谁”都弄不清楚,又有谁来为你“负责”呢?
看来,有必要在严肃查处阜阳劣质奶粉责任人的同时,进一步深化管理体制改革,优化管理方式,让消费者很方便地知道遇到问题“问谁”,“问”了之后有人一管到底。
《华东新闻》 (2004年06月10日 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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