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瞭望》撰文指出,群体性事件已成为最突出问题
据《瞭望》杂志报道 来自中央政法委的信息表明,中国目前的社会治安形势总体保持稳定,但社会治安的新情况不断出现,社会治安的难点也由此出现了一些新的变化。
报道指出,当前由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已经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这类事件往往是历史遗留问题和新的问题叠加在一起、群众要求的合理性又同反映形式的违法性交织在一起。
变化一: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群体事件
报道说,以全国法院系统受理的民事案件为例,由20世纪80年代初的每年几十万起,上升到2003年的480多万起。
由于种种原因,目前还有相当一些人民内部矛盾没有得到有效化解。有的民事纠纷由于处理不及时或方法不当,转化为刑事案件。有的地方因官僚腐败,执行政策有偏差,干群关系紧张,不断引发新的矛盾。一些涉及部分群众共同利益的矛盾:如企业改制重组、工资福利待遇、征地拆迁等引发的矛盾,牵扯范围广,处理难度大,不断引发群体性事件。
在所有社会治安案件中,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事件最为突出。在农村,人民内部矛盾主要体现在土地纠纷;在城市,人民内部矛盾主要体现在业主与物业之间的矛盾。
变化二:调解工作薄弱隐藏新隐患
目前不少地方基层基础工作比较弱,很多措施没有落实。有些基层干部不善于处理新时期的人民内部矛盾,方法简单,作风粗暴,造成党群、干群关系紧张。有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不高,办事能力不强,影响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的落实。
在城市,首先是社区工作者的素质亟待提高,特别是法律意识。其次,社区机构吸纳人才的力度还不够。工作人员的工资水平普遍偏低,身份既不是公务员,也不是事业单位的职工;既没有固定编制,也不算正式聘用,身份很尴尬。
变化三:社会治安面临四大新问题
一是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治安综治问题。二是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三是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问题。四是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问题。
报道说,当前农村的基层社会治安防范网络薄弱。在农村乡镇、村两级是没有稳定财政来源的,主要依靠村提留、乡统筹,大规模地投入社会治安防范在多数地区无疑是纸上谈兵。乡镇政权权力有限,许多矛盾是干部通过感情化解的,方法过于单一,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基层政权弱化。(于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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