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设银行分立为股份公司和集团公司,90天公告期满,将按相关程序正式分立
据新华社电 中国建设银行新闻发言人9日表示,根据国务院的决定和中国银监会的批复,中国建设银行将以分立的形式设立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暂定名)和中国建设银行集团有限公司(暂定名)。这标志着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造又迈出了重要一步。
分家
符合市场经济原则
分立后,建行股份公司将承继现建设银行的全部商业银行主营业务和相关资产;建行集团为国家全资拥有的机构,承继除全部商业银行主营业务和相关资产之外的其他资产和负债。
建设银行分立后,该行及其分支机构的商号、商标、互联网域名和咨询服务电话等保持不变,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中国建设银行对外所订立的各项合同,现客户持有的存单、存折和银行卡等均效力不变。分立前后,各项业务照常进行,广大客户无需因分立而额外办理手续。
分立后的集团公司,仍为国家全资拥有的金融企业法人。作为股份公司的股东,不直接经营商业银行业务,而是通过制定清晰的发展战略,建立符合市场经济原则的经营机制和管理体制,逐步发展成为一个精干、高效和有相应资产回报的国有金融企业法人。
时间
90天后正式分立
建设银行新闻发言人表示,建设银行以分立的方式实行股份制改造,这是国家在充分考虑建设银行历史、现状以及未来发展方向,稳步推进金融体制改革的重大决策。
该新闻发言人表示,中国建设银行分立为股份公司和集团公司,并没有削弱建设银行的整体实力,而是有利于两家公司根据不同的业务性质和范围更好地发展,从而实现国家对建设银行股份制改造试点的目标和要求。目前,分立重组的基础工作已准备就绪,待90天公告期满,将按相关程序正式分立。
访谈
客户利益不受影响
问:建设银行重组后,建行股份和建行集团之间是什么关系?
答:根据国务院的决定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建设银行将以分立的方式设立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建设银行集团有限公司。分立重组后建行股份和建行集团都是独立的企业法人。建行股份是国有控股的商业银行,建行集团作为建行股份的股东之一,将按照所持有的股份,依法享有股东权利,承担有限责任。
问:重组后对客户利益将如何维护?
答:建设银行有关的各项改革措施,都将本着合法合规的原则,以最大程度地维护广大客户的利益和最大限度地方便与满足其服务需要为基本前提。为此,建设银行进行了周密的布置与妥善安排,以确保广大客户的各项合法权益不会因本次重组改制而受到任何不利影响。
问:建设银行重组后,具体的业务是怎样划分的?
答:建设银行分立重组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将继续经营现建行的商业银行主营业务。中国建设银行集团有限公司将不对社会经办具体的商业银行业务。
问:建设银行分立后,客户如何办理日常业务?具体手续会不会发生变化?
答:具体来说,在个人业务方面,建行股份仍按照储蓄存款凭证原来适用的利率、期限等条件继续支付本息、提供服务;原有的银行卡、个人贷款业务、个人理财业务、个人外汇业务及其他个人业务等将继续有效,客户无需因重组办理其他手续。在建设银行办理证券代理业务的客户,其相关业务也将继续进行,无需办理变更手续。同时,建设银行重组后,新客户办理相关业务仍执行现行手续和规则,也不会因重组发生变化。
在对公业务方面,与建设银行有业务关系的公司、企业或者集团的权利和义务都不会因建设银行的分立重组发生变化。原有合同将继续有效,客户不需要因重组重新办理手续。新业务可按照现行手续进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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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建行上市值得期待
近年来,建行资产质量居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前列,同时,在四大银行中,建行规模最小、资产质量最高、改制进展也最为迅速。尽管低调潜行,但有消息表明,建行将为上市而在今年底前冲刺。
据悉,2003年2月,建行在四大银行中第一个向国务院提出上市申请,并计划到香港发行H股,然后再在内地发行A股,最终实现在内地和香港两地挂牌上市的目标。据报道称,中国建设银行上市筹资额将超过50亿美元,有望成为2004年亚洲最重要也是最有利可图的上市承销业务。
此前,国务院已动用450亿美元国家外汇储备为建行、中行补充资本金,此举表明国家已明确启动两家银行的上市工作。
四家国有银行上市时间大致定为:2004年建设银行上市,中国银行完成改制;2005年中国银行上市,工商银行完成改制;2006年工商银行上市,中国农业银行完成改制,2007年农行上市。
(据证券市场周刊财经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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