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法庭”就设在这儿 | “嫌疑人”在羁押治疗所 | 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记者张明泉余皓)今日,武汉首名因涉嫌犯抢劫、盗窃罪的艾滋病人乌刚(化名)将受审。据悉,庭审艾滋病嫌疑人,这在我省尚属首例。 据了解,此案将由汉阳法院审理。检方指控,乌刚共抢劫作案4次,劫得财物价值4900余元;盗劫作案8次,盗得财物价值2.2万余元。其辩护律师由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律师弓跃峰义务出任。审案法庭临时设在距武汉市中心40公里处的临时羁押治疗所。 “特别法庭”设在临时羁押点 楚天都市报记者张明泉 余皓 通讯员夏洪波 冯明 徐启佳 据了解,25岁的乌刚因多次持刀抢劫、盗窃作案,甚至以艾滋病要挟受害人和警方,屡被无奈释放。去年10月,经公安部、省公安厅批示,武汉警方开全国先河,在距市中心40公里一处山脚下专门辟出临时羁押治疗所对其予以关押,抽调7名民警看守。 今日庭审将在临时羁押地进行。羁押地在一座3层楼房的底层,约5米长的走廊将4间小房隔开。走廊一侧为两个监室。监室约12平方米,继乌刚后,另一名艾滋病犯罪嫌疑人今年4月也被关押于此,两人各处一室。看守民警实行48小时轮班制,每天有3名干警值守,早晚两次入室消毒,对嫌疑人的生活垃圾、医用品定点焚烧,并为嫌疑人生火做饭。 记者昨日看到,警方正协助安装一台臭氧杀毒设备。据介绍,今日庭审时乌刚将在监室内听审,法官、控辩双方在监室门口走廊上各占其位。 审判之后有难题 ●如无罪释放,继续危害社会怎么办? ●如罪名成立,他该到哪儿服刑? 楚天都市报记者张明泉余皓 据介绍,乌刚受审的“焦点”不在审理,而在审理后怎么办。 办案民警介绍,乌刚在被刑拘前,曾手持针管在街头“擂肥”,谁如不从,他就用针管先扎自己,再扎向别人,以此相威胁,闹得四邻人心惶惶。此次如无罪释放,万一携有艾滋病的他继续危害社会,怎么办? 律师弓跃峰说,如指控罪名成立,乌刚可能会被判3-10年有期徒刑;但问题是,他该去哪儿服刑?武汉目前尚无收监艾滋病犯人的监狱,全省也没有哪座监狱具备相应收监条件。 武汉市公安局监管处副处长方国华说,这些问题确有必要引起重视,武汉既然在设立羁押点上开了全国先例,那么后期的审判、执行也应及时跟上。 转自搜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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