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商家与银行尚未达成协议 但“刷卡价”并非统一行动
深圳“刷卡风波”一波未停,一波又起。昨日,深圳有不愿透露姓名的零售商对记者表示,由于商家与银行间的协商迟迟没有达成协议,一些商家已经酝酿推出“刷卡价”,让消费者承担刷卡费,并表示这是国外的惯例,也是商家的被迫之举。昨日,记者在深圳的一些大商场了解到,“刷卡价”目前暂未付诸行动。
“刷卡价”估计不是统一行动
昨日,深圳市一些大型零售商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刷卡价”目前暂不会在商场里实施。但也有商家表示,少数商家已经开始酝酿推出“刷卡价”,具体做法是让消费者承担刷卡费。所谓“刷卡价”是指,有商家称购买同样一个商品,用现金买是一个价,刷卡买则是另外一个价,刷卡消费要比现金消费高大约1%。为了银行卡的手续费问题,深圳零售商和银行持续争吵了两个多月。本月初,深圳部分零售商以“系统维护”为由拒绝使用银行卡两天,给银行施加压力。但之后双方的谈判依然没有任何进展。
市场暂未出现“刷卡价”
虽然有商品“刷卡价”的传闻,但深圳目前并没有任何商家采取此行动。昨日,记者在华强北走访了几家大型连锁商场,其前台服务人员都说不知有此一事。市民在商场使用银行卡依然畅通无阻。某大型连锁商场的一分店经理说,并没有接到总部任何消息,估计只是个别商家的想法。
深圳一位商家负责人表示,商家与消费者之间只存在买卖商品的契约关系,但消费者用什么方式来结算并没有与商场有契约关系,所以在这一点上来说,商家没有刷卡服务也不等于侵害消费者权益。
商家:收“刷卡价”是国外惯例
深圳一位商家的负责人向记者表示,“刷卡价”应该是单个商家的自发行动,估计不会形成类似“暂停刷卡行动”的统一行动。这也是商家在目前情况下的被迫之举。其实按照国外的惯例来讲,刷卡费理应由消费者来承担。目前,只是由于我国的POS机使用率不高,才一直沿用刷卡费由商家支付。现在商家即使提高一点价格,制定商品的“刷卡价”也不是真正提高价格,而只是明确告诉消费者,“现在刷卡费,由你承担”。
消费者:“刷卡价”难以接受
记者在商场里随便采访了几个顾客,都表示难以接受这种把手续费转嫁给消费者的做法。
一位正在买电视机的顾客说,如果买两万块钱的电视要给200元的刷卡费,是太贵了,但要去银行取两万元再来买,既麻烦又不安全,如果真是有刷卡价的话,买大件商品还得刷卡。
另一位在买衣服的女士说,如果真是出现这种情况,只能像以前没有办银行卡的时候一样,带大量的现金上街了。 (记者 何涛、王纳)(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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