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6-11
本报讯29岁的铜陵人徐辉因误服农药被送往医院急救,不料次日晚上便离开了人世。悲痛欲绝的徐辉家人认为:医院对徐辉之死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徐辉的父亲于1988年因车祸去世,他的母亲艰难地将徐辉姐弟俩拉扯大。去年10月29日,徐辉在误服农药约半小时后被家人发现,立即被送往铜陵县人民医院急诊科抢救。他的姐姐陶勤回忆说,当时,徐辉洗胃后就被送进了内科病房。次日下午,徐辉开始出现躁动不安、口吐白沫、高烧不退等症状,她立即去找医生,得到的回答是“正常”。晚上8时,徐辉神志模糊,已不能开口说话。此时有医生查房,但仍说“没事”。医生走后,徐辉开始口吐黄色液体,陶勤再次去找医生,但仍无结果。20分钟后,陶勤发现弟弟脸色变了,又哭着喊来了医生。当晚10时许,医生宣布徐辉死亡。
陶勤和母亲认为,是医生的不负责任才导致了徐辉的死亡。去年11月6日,她们向铜陵市卫生局申请进行尸检,并按规定程序申请进行医疗事故鉴定。今年2月5日,该市医学会组织医患双方按随机方式抽取专家,组成了7人专家鉴定组。12天后,专家鉴定组做出鉴定结论,认为徐辉之死与农药中毒程度密切相关,但铜陵县人民医院的医疗过失行为与患者的死亡也有一定的因果关系,此案例属一级甲等医疗事故,院方应承担次要责任。
那么,铜陵县人民医院究竟有哪些过失呢?专家们认为,院方对患者病情估计不足,判断失误,且疏于管理,失误有4处:即洗胃不彻底、阿托品用量不足、病情观察不力以及病程记录不全。
接到《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后,陶勤和母亲终于有了些许安慰。然而,3个多月过去了,院方却一点动静都没有。5月底,陶勤多次来到铜陵县人民医院要求协商,但均遭拒绝。记者随后采访了铜陵县人民医院,但该院有关负责人都以“不清楚”为由,拒绝了采访。
6月7日,记者就此采访了铜陵市卫生局。该局有关人士称,铜陵县人民医院已经拒绝了与徐辉家人进行调解,但具体原因他们也不清楚。然而,陶勤告诉记者,无论如何,她都要为弟弟讨回公道,否则,她和母亲这一生都会感到愧疚。(本报记者金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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