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济南6月11日电 (记者丁锡国) 山东莘县城镇中学初三学生王大伟(化名)最近遇到一件怪事:他想报考县里一所重点高中,学校老师却让他先交上200元押金。如果他能升入高中,学校答应退回,一旦考不上,这200元钱就再也要不回来了。
王大伟班里有近60名同学。今年5月中旬,他在学校组织的中考模拟考试中,名次排在全班中上游。班里排名前二十几名的同学被允许报考县里的两所重点高中,他仅以微弱差距被排除在外。班主任告诉他和另外几位名次接近的同学,如果他们坚持报考重点高中,就要交上200元押金。王大伟把学校的规定告诉了父母,父母觉得,依他平常的学习成绩,考重点高中还是有一定希望的,因此支持他报考重点高中。王大伟将200元押金交给学校之后,最终取得了今年中考报考重点高中的资格。
据莘县城镇中学校长刘海臣介绍,今年,城镇中学有560名初中毕业生,按县教育局的规定,莘县一中和莘县实验高中两所重点中学将从城镇中学招收74名毕业生,按一定比例,报考人数被控制在222人。刘海臣说:“90%以上的学生都想报考重点,有的学生根本不可能考取,也想报名。我们的工作很难做。后来,我们校领导商量,让他们拿上200元押金。”刘海臣表示,让部分学生交押金的目的,是不想让他们报考重点高中,希望他们根据成绩选择报考普通高中。他承认,到目前为止,学校共向学生收取押金4000多元。
刘海臣否认收取押金的做法与追求升学率有关。但据记者调查,教育部门虽然只考察中考总升学率,但如果报考重点高中的学生不能被录取,普通高中也会因考生志愿问题不愿意录取他们,由此一来,势必影响学校升学人数。
莘县教育局局长杨贵生明确表示,城镇中学向考生收取押金的做法是错误的,必须立即纠正。他说,确定报考比例,并不是不让学生报考重点,而且这个比例也是弹性的。对考重点高中没有指望的学生,学校应当耐心细致地做学生和家长的工作,讲清形势,让他们自主选择。
6月9日下午,莘县城镇中学校长刘海臣向记者表示,他们将立即向学生退还收取的中考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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