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下月即将实施的行政许可法要求减少行政干预,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验收即将取消。昨日来宁参加建筑企业改革与发展座谈会的建设部副部长黄卫证实:今后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将由开发商自行组织竣工验收,事后只需到政府部门备案即可。
据悉,为落实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第323项明确将“取消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验收”纳入其中。黄卫昨日解释称:这并不意味着房屋质量无人把关,只是变“各政府部门主动上门验收”为“开发商自行组织验收”。以往验收就像各部门在检查,让开发商觉得“婆婆”太多;今后的备案制就好多了。政府部门不能对开发商提出标准以外的要求,开发商也没有“额外义务”。改用备案制是适应政府转变职能的需要。
那么竣工验收改用备案制会不会影响房屋质量安全呢?黄卫告诉记者,房屋建设标准丝毫未变,开发商依然要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建设,政府也仍然要按国家有关标准对房屋质量进行把关,这对购房人基本没有影响。以往购房人将建工部门出具的工程质量验收证明视为“房屋质量合格书”,因为只有拿到这个验收证明,房屋才能办理产权证书。改为备案制后,没有经过质量备案的房屋同样不能办理权属证书。开发商首当其冲对房屋质量负责,出了质量问题,购房人同样能够追究开发商直至政府相关部门的把关责任。
据悉,“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验收取消”一经提出就引起了颇多争议,采用何种方式对房屋质量把关、以确保房屋质量安全已成为政府行政管理部门的新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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