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任企业法人代表的丈夫患上了“精神病”,妻子、儿女、女婿竟背着他私下召开股东大会,将他的30万股金转让给儿子和女婿所有。一夜之间,身价百万的杜林福不名一文。今年5月17日,杜林福将妻子、儿子、女儿、女婿、妻子的妹夫5人告上法院。昨天,宜兴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罕见的家庭侵权纠纷案,当庭作出一审判决:该转让协议无效;确认杜林福拥有30万元股金。法院:杜林福拥有30万元股金
昨天的法庭座无虚席,5名被告人昨天却未到庭,除了杜林福的妻子周某聘请了代理人外,其他四人均未聘请代理人。对此,法院认为四被告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缺席开庭审理。
杜林福诉称,他于1992年11月注册资金46万元成立了一家节能给水设备厂,并担任该厂的法人代表。1994年,该厂改制为股份合作制企业,他出资2万元将该企业买下,占企业的100%%股份。2002年8月,因为夫妻关系恶化,他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委托律师前往当地工商局调查时,竟发现设备厂的所有财产都被妻子、儿女等侵占,该厂的法人代表也变成自己的儿子。原来,7月20日,妻子、儿女背着他召开了股东大会,冒充杜的签名将他所有的30万元股金分别转让给了杜的儿子和女婿。
被告人杜妻的代理人认为,这30万元股金的转让,她并没有受益,因此她和女儿、妹夫都没有侵犯杜的权利,也不应成为被告。原告方认为,正是因为这3被告共同在股东会决议上签字,同意这一转让行为,才导致了杜的股金被非法侵占。
经过激烈的当庭辩论,法官最终认定,2002年7月20日,5被告在杜林福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冒充他的名义,私自召开股东大会,并签订了股金转让协议。这一转让行为具有恶意,是侵占行为。法院当庭作出一审判决:该转让协议无效;确认杜林福拥有30万元股金;诉讼费1万余元由被告方承担。杜林福:妻儿“送”我进精神病院
庭审结束后,杜林福向记者道出了他的“隐痛”:企业转制后短短几年自己就身价百万。2000年,他发现妻子不经自己同意就将家中的车子卖了,就封了企业的账。2001年4月9日,妻子打电话给正在上海的杜林福,称有客人要来谈生意。赶回宜兴的第二天,“客人”以看图纸为由,将其带至了镇江某精神病院。在那里,杜林福被强制进行长达20多天的“治疗”。直到他的妹妹等亲属得知此事将其救出。2002年3月,妻子又找来派出所干警再次将他送至精神病院。亲友和当地村民打电话给派出所所长,称如不将杜带回,将集体请愿。杜又被带回宜兴。
此时的杜再也不敢回家了。2002年4月,杜林福向法院提出与妻子离婚。其妻却提出丈夫患有精神病,法院委托无锡市精神疾病司法鉴定委员会进行了司法鉴定,结论称杜患有“躁狂症”,无法辨认其离婚行为的性质和后果,只具有部分行为能力。法院据此作出裁定:驳回杜林福的离婚起诉。
杜又向无锡市中院提起上诉。无锡市中院委托江苏省精神疾病司法鉴定委员会进行再鉴定,依然认定杜患有轻性躁狂症。二审维持原裁定。村民:从未发现杜林福不正常
昨天参加旁听的数十位村民纷纷向记者发表了一致的观点:“杜林福没有精神病。”自称与杜林福同村但没有亲戚关系的村民杜浩坤称,杜林福“精得不得了,连发一根烟都要算算的”,“出差时,他都是在小旅社里吃点方便面。他在村里住了几十年了,我们从来没有发现他有什么不正常的。”而对于杜林福的妻子,村民们都颇为愤慨,声称是他妻子“把丈夫逼‘疯’了!”
被告方代理人称,被告得知判决结果后,认为这是“意料中的事”。但他也向记者透露,杜林福要回的这30万股金已经没有实际意义,因为厂里目前已经是负债累累了。
尽管赢了官司,但杜林福不知道该不该高兴。他表示,还会继续起诉要求离婚,因为“回家去又要被他们送到精神病院。”也许真的对家不再留恋,庭审一结束,他便立刻动身赶回了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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