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中心医院赔偿季女士精神抚慰金5000元、医疗费6256元 晨报葫芦岛讯(记者 杨菊凤)“我这是什么怪病啊,怎么打针吃药都不见好?”两年中,葫芦岛市的季女士一直很痛苦。 最后,锦州一家医院为她揭开了怪病之谜,原来季女士的鼻窦中暗藏着一条10厘米的纱布。 昨日记者获悉,葫芦岛市中心医院为这条纱布“埋单”,被法院判决赔偿季女士精神抚慰金5000元。 术后病情反而严重 2000年12月,葫芦岛市季女士因为鼻子有病来到葫芦岛市中心医院诊治。医院为季女士实行了“鼻内窥镜下右上颌窦窦口开放术”,季女士住院治疗7天出院。出院后季女士感到右侧鼻塞、头痛,还经常流鼻涕,开始以为是感冒,后来鼻涕里带血,而且还有异味。季女士找到了葫芦岛市中心医院,医院给她做了CT,然后根据CT将季女士鼻子的怪病诊断为“右侧鼻腔鼻窦密度增高并长息肉”。 相应治疗后,季女士仍然怪病依旧,她再次来到医院做CT,结论仍然一样。季女士一共做了4次CT,诊断结果都一样。 换个医院找到祸因 到了2003年1月,季女士鼻子的怪病更厉害了,于是季女士不再信任葫芦岛市中心医院了,她来到锦州市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诊治。医院发现,季女士的鼻子不是密度增高并长息肉,而是鼻子中有东西,引发鼻窦炎。医院为季女士做了手术,手术时从季女士的鼻子中取出了一条10厘米长的已经发黄的纱布。纱布拿出来后,季女士鼻子的怪病好了。 季女士获得精神赔偿 季女士鼻子治好后,认为纱布是葫芦岛市中心医院给她做手术时留下的,于是就找该医院交涉,因为没有得到满意的解决结果,季女士于今年年初向葫芦岛市连山区法院起诉,要求葫芦岛市中心医院对她两年多所遭受的精神痛苦和肉体痛苦进行精神赔偿,同时赔偿她所花的医疗费。 该医院在诉讼中,否认纱布是给季女士做手术时留下的。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实行举证责任倒置,要求医院对纱布不是该医院所留提供证据。医院没有提供出相应的证据,据此,法院依法确认纱布是被告的医院为季女士做手术时所留。 法院认为纱布留在季女士鼻子里,给季女士造成了巨大的精神痛苦,于是判决葫芦岛市中心医院赔偿季女士精神抚慰金5000元,同时判决医院赔偿季女士医疗费6256元。 转自搜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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