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杭州6月10日讯 (通讯员 赵小兰 记者 金涛)别小看一只放飞的气球或风筝,如果它正好“卡”在飞机飞行航线上,就会对飞行安全构成严重威胁甚至引发灾难。为此,我省决定从严控制自由气球(即空飘气球,指无动力驱动、无人操纵、轻于空气、自由飘移的充气物体)的施放,今后除大型公共活动外,不再批准施放自由气球。昨天,省气象局与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部门专门就此达成了规定纪要。 近年来,各地利用气球从事庆典、广告宣传和科研等活动日趋增多,加上民间还有施放风筝的传统,特别是随着制作技艺的改进,气球放飞的高度越来越高,对航空飞行安全的威胁越来越大。我省已发生多起因违法施放气球而影响航空安全的事例。去年6月24日傍晚5时,温州永强机场跑道南头离地面100米左右的云底下,发现了一只系着广告飘带的逃逸广告气球。为了保证飞机的安全,该机场不得不关闭,致使23个进出航班被迫取消。 据了解,此次省级各相关职能部门达成的纪要,是在我省贯彻执行《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施放气球管理办法》的基础上,作了进一步细化规定,以体现对气球施放从严控制的力度。今后,除政府组织的大型公共活动外,不批准施放自由气球,即使政府组织的大型公共活动需施放自由气球,也必须经当地政府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批准;对那些系留气球(指系于地面物体上,轻于空气的充气物体),放球单位必须在球体或附属物上设置醒目的识别标志,比如施放单位的地域名和单位名称等,以便职能部门在气球意外脱离系留时能及时找到相关责任者。对违反相关规章擅自施放气球的单位或个人,气象主管机构可对其处以最高额达5万元的罚款。此外,在机场净空保护区内,除了禁止施放气球外,还禁止施放风筝、烟花和爆竹。 转自搜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