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某中专学校的17岁女生陈某因经常以借钱名义向同学要钱,被学校开除。6月8日,她带着两个在舞厅结识的同龄女孩回校抢得女同学手机,在销赃时被哈市南岗警方抓获。
8日下午,三个穿着前卫的女孩走进哈市南岗区某手机市场,其中一个女孩拿出一部手机寻找买主。在此巡逻的南岗公安分局刑侦一大队情报中队中队长王胜国带领侦查员王鸿喜等人见这三个女孩总是耳语,其中一个年龄较小的女孩还有些胆怯,遂上前询问。三人拿不出欲卖手机的相关手续,被带回刑警队询问。侦查员经侦查发现,该手机的机主是哈市某中专学生刘某。据刘某讲,8日中午,她到校外吃饭后往学校走,刚到校门口就被两个膀大腰圆的女孩拦住,将她带到一个胡同内说,“你知不知道自己犯什么事了?你拿点钱就算了。”刘某身上没带钱,那两个女的就将她的手机抢走。
据三个女孩之一的陈某交代,她和辍学的董某、王某是在某舞厅认识的。她们手头没钱,陈某对某中专学校的情况熟悉,三人就想抢该校的女生。
被抢女生刘某的老师介绍,陈某曾经也是该校的学生,今年17岁。她经常旷课,看哪个同学不顺眼,就故意找茬,将对方一顿骂,并大打出手。陈某是该校出了名的“大姐大”,她常以借钱的名义向同学要钱,如果同学不给就会挨打。学校请来陈某家长帮助对其教育。去年年底,学校以旷课为由将陈某开除。(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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