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政府原副秘书长、成都市国土局原局长李大地,成都市国土局原副局长邓作先,原成都市统征办主任穆欣受贿一案,昨日在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这是继去年成都市迎宾大道“红枫半岛”因违法侵占规划红线被炸,导致成都市规划局3名领导受审之后,又一政府部门领导涉嫌犯罪而受审。
本案第一被告是今年56岁的李大地,捕前系成都市市政府副秘书长,他的涉案事项是在其任成都市国土局局长期间发生的。据知情人士透露,三人案发皆因去年被炸掉的“红枫半岛”。昨日庭审结束后,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公诉人:三人违规批地受贿
据检方当庭指控,1999年9月,李大地、邓作先、穆欣在明知夏××的成都华夏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无房地产开发资质,不能进行商品房开发的情况下,违反有关规定,让成都市国土局下属的统征办先与华夏公司签订了购买草堂村20余亩统征地的协议,并授意夏××的华夏公司赶快成立一家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公司,以便签订正式协议。2000年5月,李大地等三人在明知夏××新成立的成都市创业实业有限公司仍未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的情况下,由统征办与创业公司签订了划拨位于草堂村的44亩地的正式协议。其后,三人又违规操作,在明知创业公司尚未向国土局交纳土地出让金,未取得土地使用证的情况下,将这块地的使用主体更名为夏××的另一家公司———成都市金瑞发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公诉人还指控称,1998年,夏××想购买成都市物业投资总公司位于金牛乡“百万庄园”的116亩土地,但此时由于物业公司尚未向成都市国土局交纳土地出让金,未取得土地使用证,无法将这116亩土地转让给夏的金瑞发公司。邓作先违反国家规定,同意将“百万庄园”的116亩土地使用主体由物业公司变更为金瑞发公司。1999年,金瑞发公司在购得116亩土地后,按规定应向成都市国土局交纳土地开发费,李大地、邓作先在明知金瑞发不具备国家规定的减免土地开发建设费资格的情况下,将土地开发费由每亩3万元减为每亩1万元,使得金瑞发公司少交230多万元。
起诉书称,在李大地等人为夏××的公司谋取利益过程中,多次接受夏××的贿赂。其中,李大地共收受贿赂款人民币31.5万元和美金2万元,邓作先收受人民币43万元,穆欣收受7.6万元。
李大地:只收了11.5万元
公诉人指控李大地收受夏的贿赂一共8次,但李当庭辩称只有6次属实,只收了11.5万元。当公诉人问他是否在不合法的土地使用主体更名报告上签字时,他回答说:“签没签字我忘了,但这事是我同意了的,我认账。”
对于指控受贿中最大的两笔:一笔20万元,一笔两万美金,李大地予以否认,表示自己以前在检方的交代不对。其辩护律师认为,检方出示证据指控这两笔受贿的具体细节不能印证。对此,公诉人表示,李的翻供行为表明李拒不认罪,应加重处罚。邓作先:小偷盗走7万元
邓作先涉嫌的事实同样8次,共计43万元。法庭上,邓作先对指控供认不讳。他供述称,夏有几次都是以打麻将时发“底分”的形式给他的。最大的一笔20万元,是装在一女式提包里送给他的。当时夏拿到他办公室对他说:“我给你爱人买了个包。”他后来打开一看,发现里面装有20万元。有意思的是,邓作先将部分受贿款放在办公室的抽屉里,被小偷盗走7万元。
邓的律师认为邓在批地过程中,只起次要作用,应属从犯。
穆欣:愿意接受法律处罚
相对两“局座”而言,穆欣的受贿金额只有7.6万元。对这些指控,他表示均是事实:“我有罪,愿意接受法律的处罚。”其律师称,作为统征办主任,在向夏批地的过程中,穆只是执行了局领导的意思,所起作用甚小,犯罪情节最轻,主观恶意最小,希望法庭能从轻判处。记者 马天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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