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徐珊珊 通讯员陈明)三亚市为了促进“4050”大龄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今年将开发1100个公益性岗位。
为了促进“4050”大龄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三亚市决定,将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4050”人员与加强城市环保、绿化、卫生等事业相结合,把1100个公益性岗位的开发主要集中在园林局、环卫处、建设局、旅游局、交通局、河东区管委会和河西区管委会等单位。
凡在2005年底前从事公益性岗位的下岗失业人员,可按有关规定享受最长期限为3年的公益性岗位工资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工资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均由三亚市财政局从再就业资金中拨付。
据介绍,公益性岗位补贴按照“鼓励就业、适度补贴”的原则,月工资低于500元的,每人每月由用人单位补贴150元;月工资高于500元的,补贴标准为公益性岗位工资收入的30%。公益性岗位工资不得低于三亚市最低工资标准。从事公益性岗位的人员,可以享受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补贴,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费中个人应缴部分仍由个人负担。
岗位补贴采取“先期安置、分期拨付”的方法,即用人单位招用“4050”下岗失业人员,并签定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缴纳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后,每季度向三亚市就业局提出申请,经三亚市人劳局、财政局批准后,按标准分期拨付。
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按季度结算”的方法,即用人单位为下岗失业人员按照足额缴纳和代扣代缴各项社会保险费,履行劳动合同每满一个季度后,于次月起30日内向三亚市就业局提出申请,经三亚市人劳局、财政局批准后拨付。
另外,根据三亚市下岗职工的实际情况,三亚市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对象可适度放宽到“3545”人员,即女性年满35周岁以上、男性年满45周岁以上的下岗失业人员。(来源:海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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