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邹琳 通讯员曾德明)农村实行“承包责任制”以后,原来公社化、生产队的土地以及村道、乡道等集体土地如何避免被私人违法占用?记者日前从省国土资源厅获悉,该厅将进一步加强基层国土所建设,在镇村全面实行土地动态巡查制度。 近日,省政协委员杨兰馥等提交《关于清理、整治乡村占道建筑和霸占集体土地、水域的建议》。建议表示,农村实行“承包责任制”以后,原来公社化、生产队的土地以及村道、乡道、公共场所、公家的水域(山塘、水库、沼泽地等)的管理出现失管现象。由此,杨兰馥建议省政府制订《清理整治乡村占道建筑和侵占集体土地、水域的条例》,并建议乡镇国土部门及派出所、民政等有关部门组织巡查督查。 记者日前从省国土资源厅获悉,该厅已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以清理整顿农村私人违法占地建房为主的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对清理出来的违法行为,进行逐宗定性和处理,并依法公开处理了一批典型案件,初步遏制了违法侵占土地乱搭乱建歪风。在清理整顿中,各地进一步明确了农村个人建房用地的申报条件、要求、办理程序等,严格加强审批和监督管理。 省国土资源厅还透露,目前基层国土所的编制全省并未统一,有些基层国土所存在经费未列入财政预算的情况,省国土资源厅将进一步加强基层国土所的建设,在镇村全面实行土地动态巡查责任制度,并加大巡查工作的力度,将耕地保护、占道建筑、占地建房作为巡查工作的重点,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和查处。 为使之具有法律依据,该厅在已报送的《广东省国土资源监督检查条例》(送审稿)中明确要求建立土地动态巡查工作制度。 此外,省国土资源厅还将加快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登记发放证工作,进一步明晰土地产权,依法保护集体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 转自搜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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