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 近日,郑州铁路局长治北工务段下属的金阳光大酒店职工李志花一纸诉状将郑局长治北工务段告上法庭。
2003年3月1日清晨7时30分,长治金阳光大酒店服务员李志花、马爱兰和平时一样整理完客房卫生后进入卫生间洗漱,这时,身后近两米高的土茶炉突然发生爆炸。李、马二人当即被土茶炉爆裂后喷射出的开水严重烧伤。因伤势太重,李、马二人从长治北铁路医院转至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骨科进行救治。入院时,李志花的脸部烧成黑色,烧伤面积达9%;头皮严重脱落,双手及手臂严重烫伤、脱皮。马爱兰的脸部烧伤面积达16%,因伤势严重至今仍在北京三○四医院救治。
据了解,发生爆炸的土茶炉是由郑局长治北工务段下属的兴磊公司自行设计的,安装在金阳光大酒店二楼不足20平方米的卫生间内使用。该土茶炉为气压式茶炉,通过兴磊公司的锅炉送气烧开水。据记者调查,该土茶炉在使用时未经任何安全检验部门验收、检测,茶炉室内未设置任何安全防护标志,对使用人员也未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
2004年6月7日,伤者家属告诉记者,事故发生后,金阳光大酒店负责供气的兴磊公司及他们的主管单位长治北工务段并不承认是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事情已过了一年多,对受伤者并未作任何交代。当日下午3时许,记者找到金阳光大酒店经理张翠英问及此事,该经理对记者说:“去年3月土茶炉爆炸确有此事,至于如何处理应找公司(兴磊公司)和上级领导单位(长治北工务段)。”记者随后来到北工务段找到其负责人,不知何故,该负责人拒绝记者采访。
2002年11月1日起实施的《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一条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然而长治北工务段下属的兴磊公司及金阳光大酒店私自制造、安装、使用未经当地任何检验部门验收的土茶炉并引发爆炸伤人事故,不但拒绝承担事故责任,而且至今未将茶炉爆炸伤人事故上报当地安全生产监督部门。
日前,受伤者为讨回公道,已向长治市郊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见习记者 宋小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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