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根据有关安排,太原市物价检查所从5月份起开展了医疗收费及药品价格专项检查,截至6月11日,市物价检查所安排检查了中小型医疗单位的收费情况,在对30余家单位进行检查中发现,大部分单位存在程度不同的乱收费等问题,执法人员查出价格违法所得近100万元,其中20多万元违法所得被没收上交财政。
从目前的检查情况来看,医疗单位存在着有未将常用药品明码标价的情况,在主要收费场所未明示收费项目、标准,一日清单制度落实的不够好。药品价格方面,医疗单位违反招投标价格的情况不多,金额不大。但在医疗收费方面却存着不少问题,主要有:收取不应收取的费用,如手术中不能收一次性材料、各种仪器监测、麻醉药品、加班手术等费用,相当多数医院未按此规定执行。这部分占查出违法金额比例最大;该降低标准未降下来,如中、小手术麻醉在原标准上下浮动10%,一些医院未执行;取消的收费仍在执行,如正常接生手术在补充规定中改为不能收取麻醉费,个别医院仍照收不误;新开展的医疗收费项目、手术中使用单价大于50元的一次性医疗器械,按照规定应报卫生、物价部门审批后才能执行收费。但大多数医院未经申报批准就开始收费了,有的甚至未申报就收费。这部分在查出的违法金额中占相当大的比例;重复收费,如在计划生育措施服务中,人工流产每例48元,其中就包括了术前检查等项目,但在手术执行过程中仍重复收取这块费用;分解收费,心电监护包括血氧饱和监护、体温监测等内容,有的医院不按心电监护标准收费,分解为若干收费。
从医疗收费初步的检查结果看,医疗机构对价格政策的理解认识工作仍需加强,价格主管部门也应切实从管理、宣传、培训,到经常性检查工作的开展,来共同杜绝这种违法行为的发生。据了解,目前正在展开对大型综合医院的检查工作。(霍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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