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辛亚韬)在丰台区东方医院骨科就诊3次的朱先生,直到2周后到朝阳区三间房医院看病时才得知,被东方医院按照扭伤治疗的右腿竟为骨折。
昨天,朱先生仍住在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住院部。
4月15日下午,朱先生在一饭店门口下楼时右脚向内侧崴了一下,人跪倒在地,随后被搀扶着去丰台区东方医院。骨科急诊的朱医生为病人检查后让他照放射X线光片,之后根据照片结果诊断为“右踝扭伤”。
5天后,朱先生疼痛难忍再次来到东方医院骨科,另一位姓陈的医生看了一下已拍的片子后,告诉朱先生说没事,仍旧诊断为“右踝关节扭伤”并建议“休息两周”。
4月25日,朱先生的右腿膝盖以下疼痛加剧,浮肿由脚踝转移到小腿上部,疼得夜不能寐,第三次找到陈医生,希望再得到检查,陈医生答复说:还没有到两周。
半个月过去了,5月1日上午,朱先生转到三间房医院看病,该院贾医生重新为朱先生照了X射线光片,贾医生的诊断结果令朱先生大吃一惊:一直被诊断为扭伤的竟是骨折。
“我去查了3次,其中两次还是同一个医生,都没有看出来腿骨折了”,朱先生说。
8日,东方医院骨科中心主任医师尉医生说,朱先生确实是右膝下的腓骨骨折,朱、陈两位医生的诊断属于漏诊,因为此事都受到了处分,目前已不在本医院上班。医院医务处作出结论,朱先生在该医院所花一切费用都由医院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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