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车时最胸闷的就是新车一到手就听到降价的消息,一般碰到这种事就只好自认倒霉,可消费者周女士就愣要为这事较真,因为买车7天后车价降了1.5万,周女士一纸诉状将汽车经销商告上法庭。据了解,这是云南省首例因车辆降价而引发的诉讼。
新车到手7天就降了1万5
“说起这件事就赌心,好不容易攒钱买辆车就碰上这种事情”。打汽车降价官司的周女士,是昆明市西山区马街医院的一名个体医生。去年9月2日,周女士在朋友的陪同下到天津汽车销售云南有限公司购买了一辆车价为11.98万元的威姿轿车,可就在她购车后的第7天即9月9日,这款车的车价就降了15000元。
“当时的感觉就是1.5万元打了水漂”。对降价一事,周女士觉得很气愤,认为公司在卖车过程中存在欺骗行为。据周女士说:在购车之前,她们多次向该公司职员询问这款车在6月份已降过1万元,国庆节前后会不会再降价,该公司职员一直都信誓旦旦地表示“此款车属于丰田系列,只会涨价,不会降价”,当时她们非常相信公司职员说的话,在得到公司职员保证的情况下全额付现款购买了这辆车,可没想到才7天就降价。
“正因为公司明显的欺骗行为,致使我在7天时间里就损失了15000元钱,公司应承担责任”,周女士在得知降价的消息后,立即与经销商联系要求赔偿。然而对于这次降价活动,经销商也表示很无奈,对于周女士的损失公司愿给周女士2000元油票作为补偿。可周女士认为15000元和2000元差距太大,2000元油票并不能弥补她的损失,不同意接受2000元的降价补偿。
之后双方进行了多次协商,可一直没有结果。就在周女士为车价之事奔走时,一天周女士又在新买的这辆威姿轿车的引擎盖上发现了三个凸包,周女士将这一情况找经销商反映,“可经销商居然说是我们使用后造成的,我们新买的车已经买过保险,如果是自己使用造成的,可以去找保险公司,经销商买车前在价格上欺骗我们,现在面对产品的质量问题,不但不负责任,还对我们消费者的人格进行侮辱。”
为了明确该车引擎盖上的三个凸包到底是人为造成?还是质量问题?周女士向云南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商品检测中心申请鉴定,最终鉴定结果为“该车的三个凸包属生产过程中未喷整车漆前就留下的焊接痕迹,非使用造成”。拿到鉴定后,周女士找到各个部门,希望能处理此事,可因双方分歧较大,一直未能就此事达成一致意见。
首起汽车降价官司开庭
在消协调解无效的情况下,周女士以违约及侵权为由将天津汽车销售云南有限公司告上法庭,提出了7项诉讼请求:判令公司返还多支付的车款共1.5万元;更换质量合格的汽车引擎盖;兑现承诺的2000元油票作为补偿;支付汽车质量鉴定费400元;支付误工费5000元;支付精神损失费5000元;诉讼费由公司承担。由此,周女士成为我省首位打汽车降价官司的消费者。
周女士在《起诉书》中列举了索赔的5大理由:经销商在卖车前在价格上欺骗消费者,误导她提前购买威姿车,7天内让她损失掉1.5万元,为此公司应赔付这1.5万元的损失;在与公司多次协商中,公司曾答应过给2000元油票作为降价损失补贴,应兑现承诺;对车上的凸包,公司多次面对记者、工商局、消检中心说是因为她使用造成的,后利用此找公司的麻烦,这是污辱她在行骗,使她多次受到了精神打击和伤害,公司应赔偿5000元的人格污辱精神损失费;由于公司没有及时解决购车后一系列的纠纷,半年来耽误了周女士一家人的许多工作,造成了一些不应有的经济损失,为此公司应赔偿其5000元误工费;由于购车后的纠纷责任完全在公司,公司应更换质量合格的汽车引擎盖并承担汽车质量鉴定费、诉讼费以及所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
原、被告激烈驳辩
昆明市官渡区法院福海法庭昨天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天津汽车销售云南有限公司委托律师代为出庭,周女士也委托了震序律师事务所的张宏雷律师出庭代理。庭审中,双方围绕“公司在售车时有没有价格欺诈的行为”、“该车的质量有没有瑕疵”这两个争议焦点展开了激烈的驳辩。
针对周女士的说法,天津汽车销售云南有限公司表示:公司卖车一直是明码标价,在价格上并没有欺诈的行为,对于此次降价是总公司统一做出的调价行为,经销商根本无权干涉,公司职工没有也不可能承诺该车在半年内不降价;至于车引擎盖上的三个凸包并非是产品缺陷,更不是产品瑕疵或产品质量有问题,这三个凸包并不明显,根本不影响车辆的使用。
此案将择日宣判。(雷晴)责任编辑:原晓晖 来源: 昆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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