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昨日上午地点:一环路南一段记者薛韬现场报道“我们6个人现在只剩跳楼这条路了!”昨日上午,成都一环路南一段3号海会花园7楼,3男3女站在平台边缘欲往下跳。110和119对其进行了耐心劝导,30分钟后,6名跳楼者陆续下了楼。
下午4时许,记者赶到事发处大楼楼顶时,6名中年男女仍站在楼顶平台边缘的花草盆景中,情绪十分激动。“28万啊,叫我咋个活噢!”一瘦高个女子告诉记者,他们是来找位于2楼的“真心瓜子成都办事处”的,“他们欠我们钱……”说着,该女子便哭了起来。随后,大家不断劝说这6人。大约过了30分钟,几名跳楼者凑到一起商量了一番,同意下楼,现场所有人都松了一口气。
当事人黄女士向我们讲述了他们跳楼的动机。原来,这6人都是副食品经销商,从“真心瓜子成都办事处”购进了大量瓜子进行销售,供货方让他们先预付本应由厂方承担的诸多款项,此后又迟迟不将钱补给他们。他们表示,当天下午是来找厂方催款的。
记者事后拨通真心瓜子成都分公司负责人刘某的电话,刘称,这些欠款是以前厂家驻蓉负责人遗留下来的,应由总厂归还。黄女士等人表示,将保留追究此事的权利。
看客说话
张先生:如果跳楼者所言属实,那么供货厂家的这种不诚信行为应该予以谴责,人无信而不立。
刘女士:跳楼的6人都有一定的经济基础和经商经验,就算是被人骗了,也不应该以上演这种跳楼秀的形式来催讨货款,而应该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
本报常年法律顾问李于飚律师:跳楼从法律上来说不构成犯罪,但跳楼行为不应提倡,这种过激行为对社会公共秩序造成了一定影响,个别情况更可以被认为是违反了《治安处罚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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