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至五月我省发生交通事故万余起 (2004-6-15 2:11:18) 四川新闻网-四川工人日报讯
1至5月,我省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1.1622万起,死亡1858人,受伤1.0503万人,直接经济损失4830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四项指数分别下降27.64%、7.97%、18.06%和6.63%。尽管四项指数全都下降,但特大交通事故持续高发。今年以来,我省共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特大事故40起,死亡200人,受伤331人,直接经济损失241万元。截止5月31日,我省共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6起,死亡86人,受伤176人,直接经济损失约200万元。这6起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全是客车事故,事故次数和死亡人数目前居全国之首。
今年以来发生的交通事故中,由驾驶员方面造成的交通事故仍占绝大部分。1至5月,全省由于驾驶员原因造成的事故1.0211万起,死亡1550人,受伤9344人,直接经济损失473万元,分别占总数的8835%、83.74%、89.29%、91.46%。其中驾驶员因交通违法造成事故排在前几项的是:超速行驶占20.65%、不按规定让行占11.15%,违法操作占8.03%,占道行驶占6.97%。在全部死亡事故中,超速所占比例最高,占22.96%。
肇事的机动车类型中,小型客车第一,占38.10%;二轮摩托车第二,占12.99%。其次为中型货车,占11.74%。
发生事故的地形和道路类型:平原地区次数占33.68%,死亡占34.34%;丘陵和山区次数占66.32%,死亡占65.64%;三级以下道路次数占31.57%,死亡占40.78%。金川“1.11”、平昌“1.27”、理塘“2.17”和万源“5.24”特大事故均发生在丘陵、山区和三级以下低等级道路上。
今年1至5月发生的交通事故中,客车超载、超速、驾驶员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仍是酿成特大事故的直接原因。今年我省发生的6起一次死亡10人以特大交通事故中,3起存在大客车严重超速,3起存在严重超载,2起存在疲劳驾驶。在所有特大事故的肇事原因中,超速行驶、占道行驶和疲劳驾车占了56%。(四川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宋丰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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