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三水讯记者日前从三水纪委获悉,三水区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内监督工作的意见》,从教育、制度、监督三方面落实措施,建立三者并重的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保证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干净干事。
该《意见》适用于区内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和党员,重点是各级领导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监督内容包括遵守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等7项。监督措施包括建立廉政承诺制度,各镇(街道)、迳口华侨经济区、区直局以上单位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年初要在一定范围内作出廉政承诺,接受监督。建立健全述职述廉制度,领导班子成员每年12月底前都要在本单位内结合年终述职和年初廉政承诺,报告本年度廉洁从政情况。
《意见》还要求强化廉政责任制工作,各级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年终要接受各自廉政职责、岗位职责和责任目标的考核。健全区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制度。建立健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外出请示报告制度。
为保证监督有力,三水区建立了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区纪委牵头,与区委组织部等有关单位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重点通报区管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人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一般每年召开一次。建立巡视制度,区纪委会同区委组织部将在年中到镇(街道)、迳口华侨经济区、部分区直局进行巡视。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进行量化考核,与年度考核挂钩。
(丁华 黄杰华)(子琦/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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