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上海6月15日电(杨金志高远)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15日成立一个全新的部门——执行局。和传统的执行庭不同,执行局不仅对下级法院具有执行司法监督功能,还具有行政领导职能。上海市高院认为,成立执行局加强了各级法院执行工作的统一执法,将更有利于破解“执行难”。
新成立的上海高院执行局内设协调处、执行处和综合处。其中,协调处负责协调上海各法院间、与上海其他机关间、与外省市法院间的执行争议。执行处负责接受外省市法院委托案件的执行,负责上海法院委托外地法院执行案件的统一管理工作,以及上海市高院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综合处负责上海全市法院执行工作情况的调研,起草报告和总结材料,组织执行条线业务培训。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滕一龙说,成立执行局将创新执行方法,建立长效机制。前不久,上海法院与银行、工商、税务等单位沟通协商,形成社会配合协助法院执行的机制。不久,上海法院还将与证券、车辆管理、房地产管理等单位进行沟通协调,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社会协助法院执行长效机制,创造执行的良好氛围。
记者了解到,上海法院相关执行信息还被纳入社会信用联合征信系统。上海市高院决定将一些自执行立案之日起超过6个月未能执行完毕的案件信息提供给诚信体系。滕一龙认为,这一方面可以对这些被执行人施加更大的压力,使其尽快履行义务,另一方面也可以使申请人更理解执行中的风险。(完)(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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