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市民营经济工作会议昨日在黄海饭店举行。市委副书记、市长夏耕出席会议并讲话,市领导王伟、王新春、张元福、邹立健出席会议。会议强调,要进一步凝聚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掀起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新高潮。
会上,我市“百强民营企业”、30家“投资青岛优秀民营企业”、30名“青岛市优秀民营企业家”和100户“青岛市优秀个体工商户”受到市政府隆重表彰。
夏耕在讲话中对我市民营经济所取得的巨大成绩给予肯定。他说,近几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大力发展民营经济的要求,通过不断加强引导、扶持和服务,有力地促进了全市民营经济快速健康发展。民营经济总量持续增加,所占比重有所提高;企业规模不断增大,产品档次有新提升;对外开放逐步扩大,外贸出口增长迅速;投资领域逐渐拓宽,二三产业发展较快。民营经济在促进全市经济发展、增加财政收入、吸纳社会就业、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作出了突出贡献。但是,我们还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市民营经济与一些先进城市相比,无论在发展规模、发展领域还是在发展氛围等方面还都存在差距,突出表现在:思想解放程度不够,发展观念相对落后;发展环境不够宽松,融资难、引进人才难等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仍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对民营经济的管理服务体制也有待完善。
夏耕指出,我们必须认清形势,抢抓发展机遇,以思想观念的大突破,带动民营经济的大发展。全市上下一定要达成这样的共识:抓民营经济发展就是促进全市发展,青岛今后能否继续实现经济跨越式发展,能否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很重要的一条,就是能不能充分调动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来加快民营经济的发展。全市民营企业从业人员,特别是民营企业家,要紧紧跟上时代发展潮流,珍惜机遇,把握机遇,乘势而上,发展壮大。各级各部门要在不断解放思想的基础上,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坚决扫除一切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思想障碍,用客观辩证的眼光看待民营企业创业问题,用新的思维研究创造民营资本发展环境问题,用新的思路研究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政策问题,用新的标准衡量民营经济社会贡献问题,采取大手笔,实施大动作,谋求大发展,全面激发民营经济的巨大活力。
夏耕要求,今年和今后一个时期,要按照省委提出的把加快民营经济发展作为全省加快发展的“三大亮点”之一的工作部署,围绕全市产业集群化发展战略,促进结构调整,提高增长质量和效益。年内全市民营企业实现增加值增长18%以上,吸纳安置从业人员8万人以上,力争到2007年民营经济占全市经济总量的比重达到40%以上。
夏耕强调,结合上述目标,今后我市民营经济的发展要重点围绕“四个提升”、“三个环境建设”、“两个体系”和“一个突破”加快推进。
要全力提升民营经济产业结构层次,充分发挥好青岛的优势,突出产业特色,促进集群化发展,形成经济板块。要进一步提升民营企业规模水平,积极培植民营经济“十大”、“十高”企业,大力实施民营经济“百强计划”,突出发展科技型、外向型企业,促进骨干企业不断做大做强。要不断提升民营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积极引导民营企业通过多种形式加快完善和创新企业管理和经营机制,不断增强发展内在活力。要切实提升企业经营者素质,高度重视民营企业经营者队伍建设,通过政府引导、建立平台、社会参与等多种形式,加强经济理论和经营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企业家、经营者素质。
进一步优化法制环境,不断完善公平、公正、有序的市场环境,清理和修改各种歧视和不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过时政策和规定。创造公平竞争的政策、政务环境,做到对民营经济在市场准入上一视同仁,不限经营范围,不限经营方式,不限发展比例。进一步优化社会舆论环境,营造民营企业家和民营企业从业人员在社会上有地位、政治上有荣誉、经济上有实惠的良好社会舆论环境。
要建立和完善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扶持、服务体系。在放宽投资领域和企业准入条件方面实现新突破。凡法律法规未禁止进入的行业、领域,都要向民营资本开放。
夏耕要求,要切实加强对民营经济发展的组织指导,建立健全对民营经济发展的组织指导体系,强化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目标和工作考核激励。要把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各有关部门要抓紧对《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大发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意见,特别要多听听民营企业的呼声,切实了解民营企业对政策的要求。要加大对掌握实权工作人员的监督力度,对造成不良影响的,坚决进行组织处理,调离工作岗位,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真正体现市委、市政府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和加快发展民营经济的决心和力度,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本报记者刘锟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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