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成华法记者赵倩)为了赢得官司,他找到私家侦探千方百计寻找证据。支付酬金后,侦探开始调查工作。但委托人却认为侦探并没有按照协议完成证据搜集,一纸诉状将他告上了法院。昨(15)日,这起特殊的状告私家侦探案在成华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收了钱证据不满意
昨日,委托人朱西林并没有到庭参加诉讼,只有他的两名律师出现在了原告席上。还没等到开庭,被告成都市金牛区晓民民事服务社的张延蓬就开始和对方律师“交锋”,打起了嘴战。
“我们都是朱西林的代理人,不过你帮他打官司,我帮他搜证据嘛。”
据朱西林代理人称,杜泽芳在朱妻处借了16万元,但是在妻子车祸去世后,杜拒绝还款。由于缺乏证据,在双方的官司中朱西林败诉了。为了进一步搜集证据申请再审,2003年7月,朱找到了“晓民民事服务社”,和张延蓬签订了《特别授权委托书》及《补充协议》。双方约定,朱西林委托张延蓬搜集关于“杜泽芳欠款16万元”的证据,而朱西林要付给张佣金2万元,并支付5000元差旅费。协议签订后,朱当即付了2000元,后来又支付了全部余款。但是收钱后,张延蓬却没有提供相关符合的证据,后来干脆告知无法完成搜集,又拒绝退钱。朱西林代理人认为,张延蓬已经违约,理应退还2万元委托费。“如果现在能够当庭拿出证据,我们也愿意接受,官司也可以不打了。”
争得凶双方打嘴战
被称为“侦探”的张延蓬,自称是第一次走上法庭。在他看来,自己已经圆满完成了朱西林交代的“任务”。“喊我找人也找到了,谈话资料录音也交给朱西林了,怎么能说是没完成任务呢?我还要告朱还我之前承诺的差旅费呢?”说着,还拿出几张照片证明自己的说法。双方唇枪舌剑,针锋相对,一个说没收到证据,一个又申明自己已经交出证据了。
在辩论中,朱西林的代理人以“私家侦探不是国家明文允许”为由,突然向法院提出双方的委托调查合同无效。“这个根本不受法律保护,合同根本无效。”法庭仿佛变成了一个“私人侦探合法与否”的讨论会,双方都争得脸红脖子粗。
庭审完毕,审判长当庭作出宣判。法院认为,双方的委托合同有效,但是张延蓬没有证据证明自己交付了约定证据,属于违约,应当承担全部责任,返还2万元的代理费。张延蓬当庭表示,自己将向上级法院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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