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青年报》6月15日刊发了《保证公平杜绝舞弊专家呼吁制定〈考试法〉》一文,笔者似乎有一种感觉,专家与记者认为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考试法》能解决根本问题,比如对作弊的威慑力更大,处罚有硬性标准,舞弊问题会得到根本性的改变,等等。这些不能说没有道理。而就今年的考试情形看,其分析不够客观,而且不少评论都有夸大其辞的倾向。
今年的作弊事件应当属“正常”。有监考就有作弊,监考与作弊是共生的“天敌”,想必所有人都理解这个道理。全国上百万考生,出现几起作弊案件,而且及时阻止了,所以没什么大不了。今年考试作弊与过去的性质有别。过去查处的作弊大案中,参与的范围大,组织相当严密,性质极其恶劣。猫鼠一家,行政官员、教育部门都是“人人有份”,而今年更多的是个人行为,河南省镇平县发生的利用手机短信、电脑网络等手段进行舞弊的高科技犯罪案件,为一大二学生所为,而且事发后,被迅速控制住了。
这些作弊与监管手段不力密切相关。今年的考试全程管理不可谓不严,效果也相当的好。不过,出现作弊案件与监考手段落后有关,事前已经知道作弊的多种手段,但如何应对还没有过硬的设施相辅,不能及时发现学生身上的手机,这是很重要的一个管理细节。如果湖北南漳、河南镇平能通过先进的检测手段,及时发现考生身上有作弊工具,考生就无法作弊了,问题就能消灭在萌芽阶段。当然,不能排除来自监考队伍的主观故意因素,但管理手段相对落后是不容忽视的事实。
过分夸大今年考试作弊的危害,甚至对采取的有效手段大加批评,到认为这些事件逼迫《考试法》出台,且是“保证公平,杜绝舞弊”的有效武器,这种十全十美的愿望显然过于单纯。在作弊者看来,这是“一次博弈,终生受益”,使有的人不会放弃这个“游戏”。在这种权衡“利弊”过程中,《考试法》显然不是包治一切作弊“病”的灵丹妙药。想高考一点问题都不出,过去和现在不可能,再过几十年也不可能!既然如此,何必夸大今年高考作弊的危害?
街谈巷议·龚明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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