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州6月16日电 广东省拟投资8亿元,在广东沿海地区兴建100座人工鱼礁(也称“海底森林”公园)。
人工鱼礁主要是通过人为地在水域中设置构造物,以改善水生生物栖息环境,为鱼类等生物提供索饵、繁殖、生长发育等场所,达到保护、增殖资源和提高渔获质量的目的。
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资源环境管理处副处长林炎光说,2001年广东省人大通过《关于建设人工鱼礁保护海洋资源环境议案》,从2002年开始,用10年时间,在广东沿岸约3600万亩幼鱼幼虾繁育区里,将建设12个人工鱼礁区,共100座人工鱼礁。
目前,广东正在加快建设人工鱼礁。在100座人工鱼礁中,广东省政府出资兴建26座“生态公益型”(即全封闭,禁止开发利用)人工鱼礁和4座“准生态公益型”(即半封闭,限制性地开发利用);20座(准生态公益型)由有关市县政府负责建设;另外50座“开放型”(即全开放,开发休闲渔业),则通过吸纳社会资金建设,特别鼓励海内外财团、企业和个人投资。
这些人工鱼礁主要分布在饶平、汕头、惠来、汕尾、惠州、深圳、珠海、阳江、茂名、湛江等沿海市县。一般人工鱼礁礁体的设计要“安全、经济耐用、环保”。礁体主要利用废旧的铁质、水泥质、木船舶和废旧车辆、轮胎。据估算,每个鱼礁需投资约700-800万元。
林炎光表示,虽然目前鼓励企业、个人参与人工鱼礁建设,但须遵守适度开发与保护相结合原则。严惩电、炸、毒鱼行为;防止毁灭性掠捕事件发生,使人工鱼礁区的海洋生物得以生息、繁殖和生长;同时要在礁区周围设立昼夜可视的浮标标示物,以防止无意进入人工鱼礁区捕鱼和交通事故等发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有关规定,人工鱼礁如果作为旅游、娱乐用途的,其租赁期为25年;作为公益事业用途的,则可以使用40年。
广东省上世纪80年代曾在南澳岛、大亚湾、放鸡岛、蛇口等地进行人工鱼礁试验,取得一些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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