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开始,以查处个体医疗机构超范围开展计划生育手术为重点的整治工作在我市开展。
《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禁止个体医疗机构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市卫生局、市计生委对这次整治也作出了明确要求:
对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医疗活动的个体诊所,一律依法取缔;对个体诊所违法从事人工流产(含药流)、接生、引产的,一律依法处理,并没收相关药品、器械、设备;对B超购置使用情况未上报区卫生局,孕妇B超检查未按规定登记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市卫生局已成立3个督导组,并由计生部门人员参与整治,对各区进行抽查,对违规行医、整改不力的机构,将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严厉处罚。(记者王兴华通讯员宋秋舫任艳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