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带路的'碰上'带笼子的' 便衣警察查处违法行为(图) |
|
|
| NEWS.SOHU.COM 2004年06月16日17:04 来源:红网 |
|
页面功能 【我来说两句】【我要“揪”错】【推荐】【字体:大 中 小】【打印】 【关闭】 |
|
|
(便衣警察查获高速公路“带路人”。翟健/摄)
本报6月15日讯(记者 颜宇东 通讯员 刘铸云实习生田文松)在高速公路上穿行,拦截过往车辆收取“带路钱”,今日上午9时许,高速公路交警支队水渡河中队民警便装出击,在京珠高速湖南段176公里处先后抓获3名从事这一“职业”的男子。
京珠高速公路湖南段由北往南176公里处离月形山收费站只有两公里,出收费站就进入了长沙县城区。今日上午9时许,一辆挂外地牌照的民用车在京珠高速湖南段176公里处停了下来。两名站在路肩上的男子迎了上来。他们两人手中都拿着一个写有“带路”的牌子。车上司机向这两人询问说,下高速公路后到长沙中南汽车世界怎么走。这两人当即答应带路,提出要付20元的带路费。当这两人上车刚坐稳,车上3人突然亮出了警官证。原来问路人正是高速公路交警支队水渡河中队的民警。随后,民警根据举报在星沙镇石子山村将另一名同伙抓获。据交代,这3人分别叫邹国强、文辉、孔国良。他们3人在附近租了民房,在高速公路上以“带路”为名谋取钱财已近半年了。每次收费在20元到30元不等。
新颁布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7条规定:对于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进入高速公路,将由交警部门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对于在高速公路上强行拦截车辆的将处以15日以下治安拘留。(稿源:三湘都市报)(作者:颜宇东刘铸云田文松)(编辑:阿水)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