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黔在线讯省人民医院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坚决纠正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最近,该院制定了《职工职业道德行为准则》、《职业道德奖惩条例》和《职业道德考核办法(试行)》,三管齐下。
《职工职业道德行为准则》规定,医院职工必须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卫生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医敬业,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制度,维护社会公德,不得有违法违纪行为。严谨求实,精益求精,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提高专业知识和医疗水平,坚持做到医护常规八认真。做到不准收受、索要红包、回扣及为商家统方;不准乱收费、重复收费及比照收费;不准乱开大处方及搭车开药、搭车检查;不准分流病人及对病人“生、冷、硬、顶、推”等八不准。
《职业道德奖惩条例》对奖励和惩处均作了详细规定,奖励条件包括:模范遵守规章制度,在医、教、研工作中成绩突出;医技精湛、服务态度好;医德医风表现好,事迹突出,一贯廉洁行医,拒收“红包”、“回扣”,拒绝吃请;勇于与不良行为作斗争,举报收受“红包”、“回扣”等。而除了对违反职业道德予以行政纪律处分或经济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的惩处办法外,还明确规定对该院行风综合满意度(由职业道德办组织的每季度一次的问卷调查或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问卷调查)应达到85%以上,每低于一个百分点扣发科(室)奖金500—1000元;在问卷调查中,被病人点名批评的人员,扣发奖金100—500元,如连续在二次以上的问卷调查中被病人点名批评的人员,给予扣发1—3个月的奖金直至待岗处理。 作者:冯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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