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开公司:提价是建设成本增加所致 认购者:应按认购协议执行
金黔在线讯与房开公司签订认购协议后,一心一意等待新房盖好入住,谁知房子快封顶时,房开公司却一纸通知告知认购人,认购人须在认购协议所定的房价基础上每平方米再加80元才能签订购房合同,否则就退还预购房款。昨日,10名一年前与贵州宝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认购协议的市民到该房开公司讨说法。
据购房代表李黎介绍:他们是贵阳普天物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职工,2003年5月16日,10名职工与贵州宝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认购协议,认购金阳新区“碧海花园”四组团“松景阁”小区的2—6楼,签协议后向房开公司交了一万元的定金,认购协议书的附件上明确了每套房子的单价。协议签订后,他们就耐心等待新房封顶与房开公司签订购房合同,不料2004年2月18日,房开公司突然一纸通知发给他们,称公司增加了预算外资金,要在他们的原认购价基础上增收成本费用200元/平方米,否则即退还一万元预购款。接到通知后,他们即与房开公司进行多次协商,房开公司也多次让价,最后称在原认购价基础上每平方米增加80元,不再“让步”,否则即视为自动退房。
购房代表李黎告诉记者:他们中有6名认购者要求宝安房开公司退还认购金并赔偿1万元,然后退房。有4名坚持房开公司按原认购价卖房给他们。昨日上午,记者与购房人到达宝安房开公司,该公司一名姓夏的部长与购房人进行了协商,但未有结果,但他称将把购房人提出的按原认购协议签订的价格执行的要求向公司领导汇报,6月25日前会给购房者一个答复。
夏部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10名购房人认购的“宝安松景阁”项目因额外增加土地成本价、松林土地费、材料调价及水电等因素导致成本增加,其建设成本已远远高于购房人的认购均价,新增费用使公司严重亏损,更无法打造优美、舒适的小区环境,影响碧海花园的品牌形象,因此,公司才决定在购房者认购价的基础上增加成本费,这一决定并非仅针对这10名购房者,还包括所有认购其公司开发的房屋的购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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