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消息
6月15日,记者从成都武侯法院获悉,为号称“骗贷狂牛”的四川泰港实业有限公司虚高评估上亿资产,最终导致上市公司长江包装被泰港实业恶意重组并因此疯狂骗贷的四川省东方资产评估事务所总经理段志坚、副总经理兼质量部主任许茂全、部门经理王宗芝等,因犯重大证明文件失实罪近日被有关部门依法判刑。
虚高评估资产近三亿
据悉,在2000年11月至2001年6月期间,东方资产评估事务所受四川泰港实业有限公司委托,对四川青神中岩风景区旅游开发公司和四川省甘孜州大香格里拉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的资产进行评估。该事务所在未取得土地的全部合法手续,又未到当地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土地权属、征地费用、土地等级等一系列涉及资产评估的重要依据的情况下,将中岩公司的资产虚高评估为1.96亿元,将大香格里拉公司资产虚高评估为2.97亿元。那么,东方资产评估事务所为啥压迫虚高评估泰港实业的资产呢?
原来,四川省东方资产评估事务所总经理段志坚之前曾代表东方评估所与泰港实业签订了《资产评估业务以约定书》,约定由东方评估所对中岩公司95%的股权进行评估。而评估中岩公司的目的,就是为了对港泰实业拟赠与长江包装的中岩公司95%股权提供价值参考意见。合同签订后,东方评估所派许茂全和没有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的工作人员罗强负责中岩公司的评估工作。在涉及中岩公司评估的两宗(中岩寺和德云寺)土地中,许和罗二人仅到青神县风景区看了一下,德云寺甚至根本没有去。
在2000年11月23日至26日四天中,许在未取得土地的全部合法手续,又未到当地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土地权属、征地费用、土地等级等一系列涉及资产评估的重要依据的情况下,仅凭港泰实业提供的中岩公司一宗土地《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和另一宗土地“国有土地使用证正在办理中”的证明复印件,采取基地准价法进行估算后,就制作了中岩公司的资产评估报告工作底稿。东方评估所以此为依据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书,该报告书评估的土地包括700余亩国家文物保护区范围,将中岩公司95%的股权评为189428981.31元。
2001年5月21日和20日,段志坚又代表东方评估所与港泰实业分别签订了两份《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该两份约定书由东方评估所对位于甘孜州乡城和理塘县的土地进行评估。在两份报告中,大香格里拉公司在2001年4月30日表现出来的资产总额评估值为29746.95万元,净资产评估值为29739.90万元。在两份正式报告中,注册评估师一栏签名王宗芝、刘永贵,其中刘永贵的名是段指使王宗芝代签的。
虚高评估造成损害
泰港实业在取得上述的虚高评估报告后,顺利地将其持有的中岩公司的95%的股权以虚假评估的价格,作价1.89亿元赠与四川长江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同时,又将持有大香格里拉公司54.67%的股权以虚假评估的价格,作价1.6亿元与长江包装公司价值1.6亿元的不良资产进行置换。利用虚高的价格实现了与长江包装公司的重组,并成功取得长江包装的控股权,从此打开利用长江包装为其公司提供担保,在成都农村信用社联社营门口信用社等金融机构疯狂骗取贷款1.66亿元并非法占有的大门。
那么,中岩公司的土地和大香格里拉的土地真实的价值到底如何呢?
经新立信司法鉴定所鉴定,中岩公司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价格除部分土地属于国家文物保护区无法评估外,宗地一总价为18695735元,宗地二的价格为1404459元;大香格里拉公司乡城县然乌乡宗地总地价为6181442元,热打乡宗地总价为26064107元,理塘总地价为7962258元。
虚增后的中岩公司和大香格里拉公司又值多少钱呢?在法庭上,原泰港集团董事局主席刘邦成的话也许能说明问题。刘邦成说,中岩公司收购花了600万元,加上400万元的土地资产,共计1000余万元。找到东方评估所评估成为1.89亿元资产后,作价赠送给长江包装为1.89亿元。对于大香格里拉,港泰实业用了1100万元人民币收购项目和土地,其中包括在此进行投资。此后找到东方评估所评估成2.9亿元人民币,总体置换给长江包装。而通过长江包装,泰港集团至少骗贷了1.66亿元现金。
法网恢恢终服刑
经法院审理后认为,四川省东方资产评估事务所犯有重大证明文件失实罪,判处罚金100万元。
被告段志坚,法院认定被告犯有重大证明文件失实罪,依法判处段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被告许茂全,法院认定被告犯有重大证明文件失实罪,依法判处许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被告王宗芝,法院认定被告犯有重大证明文件失实罪,依法判处王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武侯法院有关人士告诉记者,此案是一起新型的单位犯罪案件,作为本案的被告单位,东方资产评估事务所因出具虚假高评估的资产评报告书触犯刑法最终被判有罪。法院方面认为,目前因中介组织弄虚作假或过失出具失实造成的事件不在少数,但构成犯罪并被判处刑罚的案件,在四川省还是第一起,就算在全国范围都是非常少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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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0月24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泰港集团涉嫌诈骗一案作出一审宣判,法院认定由刘邦成实际控制的泰港实业、西藏金山等以非法占有银行贷款为目的,以虚假重组长江包装的方式,控制和利用长江包装,使长江包装在违背其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况下,为其在多家银行提供贷款担保,共骗得银行贷款近1.7亿元。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内幕交易罪,判处泰港实业1970万元罚金,以相同罪名判处泰港集团董事局主席刘邦成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10万元。另一名同案被告人汤建海及另两家涉案公司也分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3年和处以罚金。
11月18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本公司原重组单位四川泰港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刘邦成、汤建海等涉嫌犯合同诈骗罪进行了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
武法 四川新闻网实习记者 苏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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