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从昨日起,全市743辆安装“红蓝顶灯”的标兵和文明出租车开始执行新的行为规范,新规范的内容涉及司机着装、言行和车容车貌等多个方面,并有相应的处罚办法。
为提高省城出租车行业的服务质量,市客运办从2001年底发起了文明出租车评比活动,获得优胜的出租车分别被允许安装“红蓝顶灯”,并给予车主延长经营权等奖励。截至目前,在省城8292辆出租车中,安装“红蓝顶灯”的出租车已达743辆。为进一步提升出租车的服务水平,充分发挥这部分“标兵车”、“文明车”的模范带头作用,市客运办日前专门针对“红蓝顶灯”出租车制定了新的行为规范。
新规范要求:“红蓝顶灯”出租车司机必须分春夏秋冬四季统一着装,其中夏季为纯白色衬衣、蓝色长裤和蓝色领带。司机必须严格按要求着装,并不得挽衣袖、挽裤腿、留长发、续胡须,衬衣下摆要压于长裤内,做到仪容仪表得体大方、穿着干净整洁。
司机在营运过程中严禁在车内吸烟,有乘客乘车时必须使用“您好、请、再见”等文明用语。
司机必须保持自身清洁和车辆内外的卫生整洁,平时做到车身无划痕、无磕碰,车内无异味、无污垢,座套及时更换,后备箱无杂物和灰尘。雨雪天要在4小时后立即清洗车辆。
此外,司机应积极参加行业组织的各种会议和活动,协助、配合行业管理部门维护客运市场秩序,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市客运办还规定,“红蓝顶灯”出租车违反上述规定一次,停车学习,并取消当年延长3个月经营权的奖励;违反两次及虽违反一次但情节严重或一次违反多项内容的,立即摘除标志灯、收回荣誉称号,并取消所有奖励的经营权。“红蓝顶灯”出租车雇用司机的,若发生问题由车主负全部责任。
到昨天为止,省城743辆“红蓝顶灯”出租车主已全部签订了“行为规范”承诺书,表示将严格按照上述的新要求为大家提供优质服务。市客运办将对新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违规出租车将按章处罚。(袁剑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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