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二手房挂牌竞价交易这一崭新的售房方式分别在南京华侨路和中央门房地产交易市场正式推出,交易中心同时公布了竞价细则。记者获悉,已有6套房源开始在电子屏幕上报价,等待买家应价。竞价交易两处市场可挂牌
根据房产部门昨日公布的具体交易流程,如房主想用竞价方式卖房,他必须前往华侨路房产交易市场(华侨路35号)或中央门分市场(龙蟠路218号兴隆大厦5楼)登记挂牌。登记时需提交以下资料: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产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需携带原件核对)、其它相关法律文件。经核对后填写委托协议,该房产信息将在交易市场中电子屏幕上公布,开始第一个竞价周期(十五个工作日)的销售。房主须“虚增”10%价
购房人如对上述房源产生兴趣,可向市场内负责该房源中介服务的机构查询相关资料,并到现场查看房屋。如决定参与此房竞买,则需向交易市场交纳5000元/套的竞价保证金。买方出价不得低于房屋报价的90%%;出售房屋信息的竞价期限为15天(出租房屋为10天)。在期限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内,报价最高则竞得。其间如买卖双方达成协议,可不受15日的限制即时成交。若连续二个竞价周期没有成交,卖房人将配合交易分市场每次按一定比例幅度降价,如不愿降价可撤回委托离场。
从上述流程可以看出,房主一套报价50万的房子,购买者只需出价45万(90%)就可视为有效报价;如房主此时撤单,按有关规定不仅要向市场支付信息发布费,还需承担违约责任,向市场双倍支付定金(委托竞价时约定的数目)。因此,如果房主的心理价位是50万,则其必须报价55万左右才能确保实际成交价符合其心理价位。交易成功仍须支付中介费
针对竞价交易中无人为买卖双方提供过户等代办服务的问题,房产交易中心昨日公布的流程将中介公司引入交易过程。交易市场在接到市民委托后,会将交易分给场内中介公司代理。成交后,买房人须向交易市场交纳200元的信息费;另外,双方当事人还须按国家规定的中介服务收费标准向中介公司交费。
收费与服务相对应,交易市场需保证房屋产权无瑕疵;中介机构需提供以下六项服务流程:在第一时间内对卖房人委托的竞价房屋进行实地勘察、将房屋的外部环境,内部装修图片及相关文字介绍在其电脑上向竞买者展示推荐、在报纸及相关网站上进行广告发布、组织买房人看房、代理买卖双方办理产权变更时的相关手续、代办物业移交和房产抵押按揭有关手续。竞价方式尚待完善
如此看来,竞价交易并不能省下中介费,但与传统通过中介交易相比,成交过程和最终成交价变得透明,杜绝了中介“吃差价”的可能。但是竞价过程中的弄虚作假行为、虚高10%的报价对于房价的负面影响依然难以避免。
虽然目前该方式的优劣难以断言,但这一“新生事物”却受到了许多市民的关注,据房管部门统计,目前除6套已经挂牌外,还有60多位卖房人跃跃欲试,正在和交易市场商洽挂牌事宜。
房产交易中心负责人表示,通过一段时间的摸索和实践,竞价交易的办法会越来越显示出它的创新性、先导性,对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也会产生更大的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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