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晚报报道】5月31日上午,上海天闻律师事务所翁才林律师前往南京市中级法院递交诉状,被告为南京华夏卡拉OK。至此,南京地区MTV著作权侵权案正式启动诉讼程序。
今年3月初,包括百代、华纳等国际唱片公司在内的50家唱片公司,委托北京天为律师事务所和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向全国20多个省、市、自治区范围内的卡拉OK经营者发送律师函,要求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3月22日,南京133家歌舞娱乐场所正式收到了北京天为律师事务所发送的第一批律师函。赔偿金初定为7000元到12万元不等。
南京地区的委托律师事务所、江苏法德永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军告诉记者,南京地区的娱乐企业在收到律师函后,只有个别企业主动与律师事务所交涉相关事宜,且双方在版权费价格方面的认识相差甚远。另外娱乐业企业目前还有一种认识,即MTV不是类似电影的作品,而是录像制品,因此娱乐企业不用支付所谓版权费。就目前全国各地为此引起的官司来看,MTV被法院百分之百认定为作品。在中院已经立案的本起案件中,原告提出三项诉讼请求:一,被告华夏卡拉OK立即停止使用原告的MTV作品;二,被告向原告支付人民币35万元作为之前侵权的赔偿金;三,被告公开向原告赔礼道歉。翁律师告诉记者,之前在律师函中提到的7000元至12万元是和解协议中的价格,正式起诉,要求赔偿的价格当然要比协商价格高一些。
昨日下午,记者先后电话联系了华夏卡拉OK位于新街口和福建路的两家店,相关工作人员均表示不知道此事。实习记者 洪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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